生逢亂世,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土匪怎麼來的,流寇又是如何形成的。
走到這一步的人沒誰願意,但為什麼還會選擇落草為寇,還不是活不下去了,沒飯吃導致的結果。
並不是所有人都窮凶極惡,這類人落草是自找的,跟普通民眾不同,但這些人畢竟只是少數。
由於常威強奪龍首山大當家的位置,金山找他們見了常威所展示的神跡,怕都來不及,哪能有任何不服氣。
可其他人不這麼想。
在他們眼裡金山找實力強,也能勉強讓他們不餓著肚子,這已經收服了他們的心。
常威有什麼,他憑什麼坐在大當家的位置上,最主要的是,常威能不能讓他們有口吃的,不至於餓死。
這些人是什麼想法,常威根本沒放在心上,只要手裡有糧食,他們所忠誠的對象馬上就能換一個。
現在的常威什麼都缺,唯獨不缺的就是糧食。
他不但能讓這裡所有的人吃上一口飯,更能讓他們吃飽飯,吃到撐死都沒問題。
「跟我做事,有飯吃。」
看著聚在廣場上的一百零二人,常威如是說道。
早已淪為搬運工的金山找,將一袋又一袋的米搬到常威面前。
常威拿出一把刺刀,將袋子劃開,裡面全是白花花的大米。
「現在,我常威要做你們的首領,誰贊成誰反對。」
常威轉動目光,面目無悲無喜,卻自帶一股壓迫感,讓所有人都說不出反對的話來。
關鍵還是那白花花的大米最具說服力,讓所有人都拒絕不了。
「大當家萬歲。」
常威將目光看過去,卻見出聲的是一個年輕人,常威記得他叫沙膽源,還有個哥哥叫武痴林。
他還知道武痴林在正常發展的情況下會被倭寇活活打死,就是不知道現在還活著沒有。
說來也極是諷刺,倭寇搶了國人的糧食,到頭來又用糧食去吸引武師給他們當沙包,動轍打殺。
所為的卻是那不足兩斤的米袋,完全是用命換,換的還是本就屬於他們自己的東西。
這都還不算諷刺,那要怎樣才算是諷刺。
常威的思維有些發散,但那一百多人可一點都沒有晃神。
隨著沙膽源的話音落下,場面就如同從靜音調成外放,喜悅的歡呼聲形成音浪傳出很遠。
這就是亂世,這就是當前大漢的世道。
用糧食可以買命,用糧食可以做任何事情,人命賤如草,說的就是亂世,無論是任何朝代。
普通人的命都如同螻蟻,為惡鄉里的地主不在乎,豪紳富戶不在乎,倭寇更加不在乎。
眼下常威只是拿出讓他們能吃飽的糧食而已,就足以讓任何人為他歡呼,甚至是為他去死,只要能活命。
但常威可不會讓他們去死,要去死的該是倭寇,最好是亡國滅種。
就像是它們對待大漢一樣。
常威是一個很懂禮的人,也最講道理。
你殺我大漢子民,意圖讓大漢亡國滅種。
那我有相應的能力,回個禮,展現大漢的禮節,禮尚往來嘛,這不過分吧。
「你們之中有沒有誰當過兵,不需要有多大能力,只要會練兵,讓手下人令行禁止就可以。」
常威的話讓眾人面面相覷,什麼叫會練兵,什麼叫讓人令行禁止,這叫不需要多大能力?
事實上他也沒對所有人抱什麼希望,土雞里出鳳凰的事,那得多幸運才能遇到。
「散了吧,去做飯吃,吃飽。」
常威轉過身離開,千言萬語不及這一句吃飽。
只是走之前他把金山找叫到身邊,明顯是有事交待。
「從明天開始,由你帶著所有人訓練,並且給我招人,只要願意就可以加入,只招青壯,糧食隨便吃,但不允許往外賣,特別是倭寇。」
「明白,大當家。」
常威的目的很簡單,有用不完的糧食在手裡,當然要用起來。
此時還不開始暴兵,難道還等著
第六章雖難亦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