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族1開始為了迅速地團結百姓,實行了相對寬鬆的稅收制度。
在農村地區,改1條鞭法為實物稅收。土改後的農村以生產大隊為繳稅的基本單位。
每年的夏收或者秋收之後,各個生產大隊會組織隊員,按照收穫的比例到附近的集鎮上交公糧。
這樣減少了糧商中間賺差價的環節。
雖然稅收降低了,但是華族官府收到的糧食卻增加了。
不過這也會出現1個問題,百姓手中的貨幣數量會增加,相應的,官府手中掌握的貨幣便會減少。
從宋朝開始,官府便試圖將實物稅收改為貨幣稅收。
因為那個時候是以銀銅作為貨幣。官府手中掌握的重金屬太少,很多事情都做不了。
要是全都用實物發放俸祿,效率太低,損耗太大。
華族卻可以解決貨幣的問題,因為華族已經成功過渡到了紙幣階段。
這可不是大明寶鈔那種沒有本位金的紙幣。
而是以大量的黃金白銀為本幣,從而發行的紙幣。
當然了,因為華族本土還沒有統1,在新控制區,華族依然在將金屬貨幣和紙幣混合使用。
先要給百姓建立起對紙幣的信心才行。
而華族手中的金銀則是通過對外貿易、開採以及歷朝歷代都採用的抄家方式獲得。
華族沒有野蠻地抄沒所有士紳的家產。而是採用了審判的方式,將那些有罪的士紳還有那些滿清的貪官污吏繩之以法。
這些人的手中集中了大量的貨幣。
就像太平軍在湖北巡撫的府中抄沒的白銀就有5百多萬兩之多。
華族1路從東番島殺到福建,又殺到兩廣,僅僅是在滿城之中繳獲的白銀就有幾千萬兩之多。
他們剛剛又從太平軍手中截獲了他們搜刮的5千多萬兩黃金白銀。
現在其手中的黃金白銀儲備已經達到了幾億兩。
另外華族官府還直接參與到對外貿易中,商部每年通過外貿途徑就可以為華族賺取巨額財富。
這就是華族在農村實行實物稅收的底氣。
除此之外,華族第2大的稅收是關稅。
華族的關稅制度比之滿清時期要完善許多。而且採用了進出口浮動稅制。這樣能夠通過稅收來調節進出口商品的數量。
比如,對洋人從華族進口的茶葉、絲綢等商品,他們沒有替代的進口來源。
華族便課以重稅。這些東西貴1點,便宜1點,這些洋人都會消費。
能夠消費得起的人便不會在意這1點價錢。
滿清到了後期才意識到關稅的重要性,但是那個時候滿清的關稅早就已經掌控到洋人的手中。
但是華族不需要赫德,他們自己就可以建立起1套完善的關稅體系。
這並不是什麼太複雜的事情,董良不是很懂,但是華族內部有很多能人,他們湊在1起,再參照洋人現有的關稅制度,很容易就將華族海關給搞了出來。
現在的華族海關還屬於戶部。不過海關有自己的緝私警察,就跟郵驛局底下的巡警隊1般。
華族的警察隊5不是單1制的。
1開始的時候,華族以地方守備隊充當治安警察的角色。
後來控制兩廣之後,地盤變大,董良將這些負責治安的守備隊單列出來,在各地成立警察廳。
各地的審判工作原本由裁判所負責,為了工作方便,董良又同意法部在各個裁判所設立司法警察。
還有各地的監獄和改造農場,那裡的守衛同樣改為司法警察,由法部統1管理。
刑事案件由各地的警察廳負責偵查,起訴由警察廳聘請獨立檢察官,審判則由裁判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