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兩弱智審案

    吃過晚飯,朱江又讓女兒領著何秀才在後院假山荷池轉了幾圈。筆神閣 www.bishenge。com你懂的呀,要說老夫老妻吃飽了飯去散步,基本上內心是沒有任何波動的,但小年輕,尤其這種情竇初開的,肩並肩走在一起,想貼近一點,又不大敢貼過去,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感受異性散發的誘人荷爾蒙,走著走著,偶爾兩人的手不經意間碰了一下,便都羞紅了臉,心中小鹿亂撞。

    初戀時曖昧期的小悸動這種體驗,可以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從第二次談戀愛開始,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感受了。再多換幾次戀人,多談幾次戀愛,內心的情感就變得與愛情無關了,只不過像逛街購物一樣這個性價比高,我要這個。

    初戀的曖昧期固然美好,但是已經沒有時間讓這兩個人細細品味了。送走何秀才的時候,朱江便委婉將實情告知。「委婉」的意思就是,他不會直接說,你小子賺大發了,要不是被逼無奈,你才娶不到我家的閨女呢!而是表現出十足的誠意,說他家閨女進宮當宮女供人使喚,還不如嫁給有文化的秀才幸福,如若何秀才不嫌棄,便幫個忙,娶了他家閨女。

    何秀才早就動心了,只是自己一介貧寒書生,方才還在暗嘆命苦,配不上人家大小姐,現在聽朱江這麼一說,心裡樂開花了!

    次日天明,朱江一開門,何秀才的帖子就到了,雙方開始過細貼,半天功夫,就把婚事定下來了,也就是說,朱江如願以償,幫女兒拿到了結婚證。

    這下就不必擔心女兒被官兵送進宮裡去了,可又有一節,何秀才是朱江理想中的女婿嗎?顯然不是,他並不想把閨女嫁給一個窮酸秀才。婚約雖然定下來了,但是朱江以「時間倉促,從長計議」為由,未定婚期。

    何秀才想得簡單,反正我們立下婚約,這姑娘就是我娘子了,婚姻大事須馬虎不得,等岳父得了空,我們再商量此事,挑個好日子拜堂成親不遲;朱江的想法與何秀才恰恰相反,立下婚約乃是無奈之舉,能拖就拖能賴就賴,最好永遠不成親,最後找個法子,讓婚約作廢。

    缺少了拜堂成親這一環節,朱婧涵就始終不是何家的人,因此也不進何家的門。何秀才只能到朱家跟大小姐談戀愛。談了大半年的戀愛了,何秀才三番五次詢問成親一事,朱江只避而不答,以各種理由搪塞過去。

    半年的時間,很多事情是會有變化的,譬如說,朱江結識了一位年輕有為的富商朱征的兒子朱江的理想女婿。

    朱江並不認識朱征,只是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朱征的兒子。後來朱江想辦法與朱征見面,兩人定下計劃就說朱江和朱征兩家世代交好,又是同姓,便似一家人一樣親,因而早已指腹為婚。事情就變成了,朱江的女兒本該嫁給朱征的兒子,何秀才是來搗亂的。

    朱江派人去請何秀才把婚約拿來,說是核對一下信息,擇日成婚。這個呆秀才笑得合不攏嘴,屁顛屁顛就拿著婚約跑過來了。結果,當著何秀才的面,朱江撕毀了婚約,翻臉不認人,把何秀才趕了出


    去。

    何秀才也沒心念書了,回家想了三天,終於想明白了我被騙了!

    嗯,想了三天才明白,就這個智商,不被騙都沒有天理……

    何秀才不服,就報官來了,要跟朱江打官司。

    這個案子已經審過一遍了,知州大人拿不定主意,現在特邀胖子在旁聽審。堂上坐著知州大人和胖子,底下跪著的三位,就是何秀才、朱江和朱征。

    何秀才狀告的是朱江,朱征作為案情關聯人上堂。還能說什麼,幾個人就這麼點事。何秀才說,本來立下婚約,朱江把閨女朱婧涵許給了他,現在朱江不僅出爾反爾,還撕毀婚約。

    知州問何秀才:「你所言屬實?可有相干證據?」

    何秀才說:「我有一紙婚約為證。」

    知州說:「呈上來。」

    何秀才說:「被朱江撕爛了,無證可呈。」

    知州喝道:「放你娘的狗屁!什麼證據都沒有,你是到這兒糊弄本官來的嗎?!」

    何秀才說:「朱江家裡興許還留有殘餘碎片,還望大人查明。」這就是書呆子說的話,朱江這種老奸巨猾的人,撕毀了婚約後怎麼可能會留下痕跡讓人找到,早就把碎紙片燒成了灰,倒進了水



第122章 兩弱智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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