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趙家村位置偏僻的好處又體現出來了。讀書都 www.dushudu.com
山上的小動物實在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前一段時間村民們把小動物們餵的比較飽,不管是野豬還是小鹿,各個都身肥體壯。
林宇一隻手抓著一顆石子。
左右右手一個慢動作。
一隻鹿,一隻野豬,就應聲而倒。
剛子興奮的跑了過去,雙眼放光。
這東西,肉質鮮美,好吃不膩,比起家裡存著的肉乾強一萬倍。
頓時,剛子就把自己爺爺剛剛去世的事情忘了一乾二淨。
這就是樸實的趙家村。
樸實無華的生活,樸實無華的村民。
林宇扛起了野豬,剛子扛起了野鹿。
兩人哼著小曲,向著趙家村走去。
「村裡有個姑娘叫小芳,長得好看又善良,一雙美麗滴大眼睛,辮子粗又長」
此情此景,讓林宇忽然想起了前世的一首歌。
歌很好聽。
但剛子聽了,卻皺起了眉頭。
「林叔,我聽村裡的姑姑嬸嬸們說你喜歡雪晴姑姑,但沒想到,你真正喜歡的竟然是小芳嬸嬸」
趙家村,有一個少婦,名叫趙小芳。
年齡和趙雪晴差不多。
但在林宇來到趙家村之前,就已經結婚了,而且她的男人是村子裡僅有的幾個沒有死在巨石之下的。
聽到林宇的歌聲,剛子果斷誤會了。
林宇急忙停了下來。
臉上露出了一抹尷尬的笑容,解釋道:「剛子,你可別誤會,我這就是一首歌,此小芳非彼小芳」
剛子懵懵的點了點頭。
他不知道什麼叫做歌。
這個世界,有說書的,有彈曲兒的,但剛子都沒有聽過。
「林叔,我知道了,我不會把這個消息傳出去的!」剛子信誓旦旦的保證道。
林宇臉上的笑容,更尷尬了。
村民們做飯的方法,很原始。
林宇來之前,他們只知道用清水煮肉,沒什麼味道,也膩的不行。
但自從林宇來到趙家村,村民們就學會了另一個做飯的方法。
那就是烤肉。
做個烤架,把整個的野豬往上面一架,緩緩轉動,滋滋冒油。
村民們又拿出了從鎮子上買來的調料,均勻的,小心翼翼的灑在了肉上。
頓時,香氣逐漸出現。
剛子算是這次吃席的主角,他手裡拿著一把之前從強盜們手裡繳獲的砍刀,一邊擦著嘴角的哈喇子,一邊隨時準備著給大家分肉。
烤了半個小時,村民們就忍不住了。
熬了大幾十年,才有這麼一次享受的機會,怎敢浪費時間。
於是,剛子在村民的催促下,開始動手分了起來。
剛子不愧是林宇的大侄子,率先把一大塊後腿肉遞到了林宇的手中。
林宇看了看周圍的村民,似乎沒什麼人反對,便接了過來。
自從林宇一人殺死了幾十名強盜之後,林宇在村子裡的地位就有些特殊。
村民們對林宇很尊敬。
是除了村長之外,最尊敬的人。
所以,林宇先吃,也符合禮儀。
林宇索性也就不在客氣,一口便咬在了那塊已經烤的微微泛黃的後腿肉上。
燙嘴。
但無所謂。
十點體力,加上不壞金身,林宇就算是在嘴裡點上火堆,恐怕也沒什麼問題。
肉很香。
林宇覺得比起自己前世吃過的那些烤肉都更香。
雖然這個世界的調料沒有前世那麼多,但是這裡的小動物肉質都出奇的好。
而且肉裡面有種沁人心脾的香味。
林宇覺得,這應該是是生活環境造成的。
這裡,畢竟是一個修仙者的世界,空氣中肯定充斥著靈氣一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