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若兮直接被法警帶走,走了強制拘留程序。
她人被帶到法警的車上,一路都在重複一個問題,「為什麼抓我,你們要對媒體說清楚。」
但法警不說話。
直到上車,坐在前排的兩個司法警察才小聲嘀咕,「這是不是不太合規矩?照理說,應該念」
為什麼強制執行,法院判決,這都是要當著被執行人念出來的啊。
尤其,這次抓的還是個小明星好像,那麼多記者在。
年紀稍大的法警道:「可能是考慮到被執行人的身份問題了吧,萬一遇到記者粉絲,在機場引起騷亂就不好了。」
方若兮聽了幾句,就知道這事情不尋常。
「請問,我是因為什麼被強制執行的?」
法警詫異問道:「你不知道你欠著光華500萬違約金的嗎?」
方若兮微微皺眉,「是有這件事,但對方走法律流程,我尚未收到法院的傳票。」
「根本不知道已經走了司法程序,也沒有人通知我交違約金。」
「錢一直在我賬戶上備好的。」
兩個法警對視一眼,都不吭聲了。
方若兮又問,「要走強制拘留程序,之前也要有個期限,這個時間聯繫到我,我肯定是會付這筆錢的。」
「但為什麼之前都沒有人聯繫我?」
年輕的法警道:「具體的情況我們」
他身邊的法警捅了他一下,搖了搖頭。
至此,一路無話。
到了司法機關的強制拘留中心*(注1),歲數大一些的法警將上級拉到一旁,低聲交談了幾句。
上級眉頭一下子就皺起來了。
「那這樣,找個單間,我再去核對一下。」
如此,方若兮被請到了一間辦公室。
她在辦公室里等了3個小時左右,辦公室的大門才被推開。
一名穿著司法處制服長袍的高大男子,單手托著一摞文件,一邊皺眉看著,一邊走進辦公室。
方若兮站起身。
對方聽見椅子響動,頭都沒抬,「你這事的手續我還在核查,先坐。」
方若兮便坐回座位。
年輕的
之後的10分鐘,只能聽見紙張嘩啦嘩啦的翻動聲。
看完後,男人摘了無框眼鏡,扔在資料上,對方若兮道:「我姓何,何文翰,接到舉報,說你這案子有點問題。」
何翰文道:「是這樣,你買去A國的機票時,光華娛樂的確還沒有對你進行起訴。」
「但在你登上飛機後,他們走了訴訟流程。」
「並且,以當事人不在國內,有『潛逃拒付巨額違約金』為由,提出了強制拘留手續。」
「以上這些,都是合法手續。」
方若兮不了這個世界的法律。
好吧,就是上輩子,她也沒機會了解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混到天后級別,都有御用律師。
再者說,這樣『違約金』的糾紛,她還真是頭次遇到。
但是——
方若兮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識,很快抓到這件事不合理的地方。
「從他提出訴訟,到強制拘留,這段時間我在A國停留的時間不超過一周。
這期間,沒有開庭,沒有審理,我在A國,電話號碼沒有收到任何法院的簡訊,或者電話。
請問,這合理嗎?」
何翰文的手指點在那摞紙質手續上,略一思忖,先解釋道:「是這樣的,違約金超過100萬以上,如果被執行人身處境外,法律上,的確是有一個加急流程。」
方若兮目光如炬,「您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何翰文重新拿起桌案上的無框眼鏡戴上,沒說話。
方若兮步步緊逼,問:「因此導致我的名譽權受損,內部審查也能給我交代麼?」
「光華當時給出的理由是,懷疑您偷渡潛逃,為了拒付巨額違約金,他們提供了一個號碼,那個號碼的確註銷了。」
第50章 光華的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