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良,字景明,魂穿之人。
初為淮南東路揚州城乞兒,幸得明德齋明德先生收養,得溫飽後,夜以繼日,苦讀以改命。
慶曆二年三月,蘇良過省試、殿試,登進士榜第十二名。
同月,被授齊州長清縣縣令。
四月,娶揚州城【尚文私塾】教書先生唐澤之女唐宛眉,大小登科,雙喜臨門,而後攜妻赴任。
十月,有治績,授齊州觀察推官。
慶曆四年七月,蘇良彈劾齊州知州葛文林懶政,於州衙白牆之上,撰寫《懶官疏》,字字如刀,一疏名揚天下,得特旨,以秘書省著作佐郎,權監察御史里行,入台諫,成為京朝官。
慶曆四年秋,九月十八日晚,蘇良應監進奏院蘇舜欽之約,赴宴飲酒,被污宴中狎妓,私德有瑕,撰《自罪書》自救,怒斥朝堂陋習,終得清白。
初為台諫官,蘇良一日三連奏,分別上《台諫官害病疏》《台諫官害事疏》《台諫官害命疏》,直指台諫陋習,得小炮仗之名。
十月,蘇良兼任經筵官,崇政殿說書,以腦洞之術授課百官,名聲漸顯,得新君子之名。
十一月,蘇良著《駁條陳十事書》,稱范富新政過激過猛,如跛腳疾奔,引發百官討論。
慶曆五年元月,新舊黨爭,論辯不斷,趙禎高呼:為朕解憂者,唯有蘇景明!
二月二,經筵官蘇良開講,與趙禎共論千古一帝。
三月初,百官皆欲停增州學縣學,蘇良獻言:續之,盜寇減,民不反,國無內憂之患。
三月中,台諫合班論諫,反對外戚張堯佐越級擢升,趙禎許之。
四月,歐陽修被污亂倫,誘色騙財,蘇良破謠言,小炮仗之名,婦孺皆知。
五月,大宋殉國武將石元孫被西夏作為俘虜送回,朝野震盪,歐陽修撰《武將忠勇論》,主張輕罪,殿中侍御史劉湜撰《武將死戰論》,主張重罪,蘇良撰《駁武將死戰論》斥之。
七月,蘇良舉薦知諫院包拯為正旦使,出使遼國,是為:我大宋不可欺,我大宋不懼戰。
七月末,樞密使夏竦誣石介假死謀逆入遼境,欲挖大儒石介之墳,蘇良力挺石介,與台諫同僚互毆,君前辯論。
十月,蘇良再言變法,稱:先變一州,成則再變一國。歐陽修、蘇良、唐介,合著《論一州之變書》,定齊州為試點,王安石為知州,司馬光為通判。
十二月,蘇良以太常博士,任監察御史,兼任崇政殿說書。
慶曆六年元月,歐陽修知貢舉,王安石、司馬光赴任齊州。
三月,知開封府楊日嚴,結黨營私,草菅人命被查,蘇良上奏判斬刑,仁宗朝首位士大夫於放榜日被判處死刑,行刑之日,百官觀刑,包希仁知開封府。
四月,朝廷裁減胥吏,蘇良上奏反對張美人逾制晉升。
五月,齊州地方官員罷職罷事,蘇良赴齊州立威,高呼:以齊州之變,掘天下之變,遂有:知州坐官道,通判守驛官,多地主官紛紛習之,躬身招商賈。
七月,御史中丞王拱辰駁官招商之策,欲以死撞柱,蘇良御前秀過肩摔。
十月,舒州主官為政績害民,蘇良高呼:以一紙養一州,實乃害民之策也。
十一月,包拯與蘇良呈《南郊市集書》,欲緩汴京之擁堵,護百姓之生計,汴京巨商罷工反之,包拯解危。
十二月,蘇良被污與范富結黨,勾結外戚,言語不檢,心術不正,與館閣眾臣論辯,歐陽修贊曰:台諫官,當如蘇景明。
十二月底,蘇良控訴僧尼經商,販賣度牒,提議三司接管,引得僧尼眾怒。
慶曆七年,元月,百官論黃河改道,趙禎同意疏通六塔河,將大河之水灌入小河,蘇良反對無果。
二月二,蘇良得子,名為蘇子慕,皇室送重禮賀之。
二月中,歐陽修、蘇良、張茂則奉旨巡查澶州河事。
三月初,蘇景明為測河道而入大河,歐陽修高呼:蘇景明以一人之力擎大河於肩,偉哉!壯哉!河工三里相送,長歌不絕。
三月中,蘇良演繹大河改道沙盤,高呼大河東
蘇良小傳+完本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