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吃絕戶

來的官契,讓百姓高價購買。」

    「不給錢的這些胥吏就不給過戶,拖的很多急著賣田的百姓不得不借貸高價購買官契,後來科道上書言承官契的弊病,最後放棄了使用官契。」

    方若蘭目瞪口呆,竟然是這樣的原因?

    方知府又說道:「要丈田,就要戶房那些吏員幫書去丈,這土地買賣多了一個環節,豈不是又讓這些胥吏有了盤剝的手段?」

    方若蘭低頭沉思,她現在才明白要做一個好官的難處。

    府縣中能寫能算的讀書人,再差也是寒門子弟,所謂寒門也是門,好歹也是林清材這種大家族的弟子,或者幾代的書香門第。

    讓他們去清丈土地?怎麼可能將豪門大戶隱匿的田產查出來啊。

    而這些胥吏平日裡只要有機會,都會想盡辦法盤剝百姓,要是讓他們去丈田,那肯定老百姓被刮的更慘。

    而且官員往往三五年一任,有些地方官要是有人提攜,一兩年就可以升遷。

    又何必要自己生事端,非要將隱匿的田地查出來呢?

    就在方家父女討論的時候,蘇澤也上完了縣學的課程,海瑞沒有直接散學,而是將三人留了下來。

    海瑞看著蘇澤問道:「汝霖,熊岳的事情我也是第一時間就知道了,熊父在縣衙告狀也是我幫他請的狀師,可是衙門甘結已簽了,為何你還要橫生枝節?」

    「唆使他人爭訟,這可不是讀書人該做的事情。」

    蘇澤挨著訓,此時的海瑞還是一個剛剛進入官場的新人,也是一個將《大明律》封為圭臬的迂人。

    海瑞自然沒有脫離這個時代傳統士人的思維。

    那就是訴訟是不好的,民間的訴訟多是因為教化不好,要勸解百姓不要告狀。

    只不過海瑞的出發點倒是和白知縣這種不同。

    白知縣不喜歡百姓到衙門告狀,是不想因為爭訟多了,影響自己的考成升遷,也不想捲入這些案子,讓自己得罪地方鄉紳。

    海瑞不喜歡百姓到衙門告狀,就是傳統的儒家觀念,以為教化百姓就能解決一切問題,老百姓就應該溫順的接受綱常倫理的統治,而不是用律法來鑽空子。

    說白了,就是一種樸素的儒家道德,他的想法是能不訴訟就不要訴訟,有了糾紛那就儘量保證弱者的利益。


    他試圖用道德代替法律的作用。

    對於熊岳的死,海瑞自然也是很心痛的,但是在心痛之餘,海瑞蘇澤這種挑起訴訟的方法不光彩,不是讀書人應該做的事情。

    海瑞接著說道:「熊岳之死中的冤屈,我也有所耳聞,但是死者已逝。既然已經簽下了甘結,此事已經了結,不該再生事端的。」

    「若是壞了南平民風,人人皆事事爭訟,父母官還要如何教化百姓?」

    說完這些,海瑞的眼眶也有些發紅,熊岳是他的弟子,就如今就這樣死了,他自然也是非常悲痛的。

    不過他依然不支持蘇澤這種行為。

    蘇澤合上課本問道:

    「老師,律法是什麼?」

    海瑞愣了一下,給出這個時代的標準答案:「那自然是正綱常,懲奸惡。」

    蘇澤就知道是會這樣的答案。

    封建時代的律法,本質上還是治人術,就是維護皇權統治的一套系統。

    讀書人自然都將綱常放在第一要位上。

    蘇澤說道:「既然是正綱常,一方官員就是一方百姓的父母,父母為何要用如此酷烈的刑罰,來懲罰自己的孩子呢?」

    海瑞變了臉色。

    蘇澤提出來的,其實就是封建君臣父子體系下的一個思維漏洞。

    既然是百姓的好慈父,那為什麼要給犯錯的孩子進行這麼殘酷的刑罰,還要當眾實行這些殘酷的懲罰呢?

    這顯然無法用儒家那套脈脈溫情的道德學說來解釋了。

    海瑞啞口無言。

    蘇澤繼續說道:

    「秦制人人都罵,但是前朝歷代哪裡有不學秦制的。」

    「但是我朝不學!洪武帝制《大誥》,讓百姓人人學習,就是要學漢高祖



第162章 吃絕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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