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約法三章』,律法就是朝廷和百姓的契約!」
「法是什麼?就是天下萬民和和朝廷的契書,官吏犯法,則誅官吏!豪紳犯法,則誅豪紳!」
蘇澤說完之後,心中還有一句「天子犯法,則誅天子」沒有說出口。
但是這兩句話,已經讓海瑞愣住了。
他是舉人,自然也是知道明初朱元璋制定《大誥》,並且允許百姓將殘害百姓的官吏綁到京師告御狀的事情。
不過這項制度在洪武年實行過一陣子就名存實亡了,大明官員審案子也依靠大明律,而不是什麼《大誥》。
總之,《大誥》也屬於那種掃入垃圾桶的薛定諤的組訓。
蘇澤高高舉出洪武爺的旗幟,說明洪武爺是支持訴訟的,甚至是支持民告官的,這讓海瑞無法辯駁。
蘇澤說完之後,對海瑞拱手說道:「老師,這案子還沒結,我一定要還熊兄一個公道!」
海瑞沉默了一會兒,從袖子裡掏出一枚銀子。
「汝霖,你前程遠大,莫要行鬼蜮手段,熊岳的案子你自己看著辦吧。」
「這銀子交給熊岳的母親吧,你們和熊岳有同門之誼,日後多去看看他母親。」
蘇澤和陳林三人連忙拱手,蘇澤知道海瑞的俸祿是多少,這對他來說可是大一筆銀子。
海瑞揮手說道:「為人師者,不能護住自己的弟子,是我的失職。」
「你剛剛說的那些,莫要外傳,要是被人曲解了,日後對你入官場不利。」
海瑞也聽出來,蘇澤這一套律法契約論,隱去了最重要的一段關係。
律法既然是契約,那是誰和天下萬民簽訂的契約呢?
若是皇帝簽訂的契約,那皇帝有錯要怎麼辦?
那是不是意味著天下萬民就可以背棄這份契約,揭竿而起推翻皇帝?
不能這麼想下去了,海瑞越是想越是覺得不對。
蘇澤起身告辭,他知道海瑞精通律法,並不是死讀書的迂腐讀書人。
這段話當然無法扭轉他讀了幾十年書的三綱五常觀念。
但是蘇澤相信這一定能成為一顆種子,在日後某個時候生根發芽。
而只要自己在大明播撒下更多的這樣的種子,那自然就能在大明這棵老書上長出新的芽來。
不過讓蘇澤沒想到的是,他還是低估了蔡員外的道德底線。
或者說蘇澤對於這個年代士紳的心黑程度還缺乏了解。
十月十六日,熊母遣人給蘇澤報信,熊母被人給告了。
原來前幾天,一名熊父的遠房侄子,拿著族譜來找到了熊母,說熊家沒有後人,願意侍奉熊母養老,要求將茶園過給他。
熊母對於這個從沒見過的遠房親戚自然是充滿了警惕,趕走了他之後,卻沒想到很快就收到了縣衙的消息。
這個熊家的遠房侄子狀告熊母,說熊家的茶園應該由他繼承。
而幫助這個遠房侄子寫狀紙的,正是一直給蔡家打官司的方鏡。
吃絕戶。
蘇澤腦海中第一個跳出的就是這個詞。
不用說,這個熊家的遠房侄子,肯定是蔡員外找來的。
蔡家之所以這麼著急出手,也是因為長寧衛的藍染布賣的實在是太好了。
因為普魯士藍的布料不容易褪色,還要比靛藍鮮亮,在加大了供應之後,蔡家的染坊很快就沒了生意。
染坊沒了生意,茶園要春季以後才有新茶,蔡員外再次瞄上了熊家的茶園。
這個熊家的遠房侄子自然是蔡員外指使的,他本來是一個街頭霸王社的會社成員,蔡員外承諾他官司贏了之後,可以給他一筆錢購買茶園。
反正是無本的買賣,這個混混自然是一口答應下來。
陳朝源的族兄,本地狀師陳朝余也趕來編輯部。
他看完方鏡寫的狀紙,嘆息一聲說道:「難啊!」
「這茶園是熊家的產業,如今熊氏父子皆亡,茶園確實是族產。」
「對方以保全族產為由,熊母不過是一普通婦人,這官司恐怕難贏
第162章 吃絕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