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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白天不出去巡邏在這裡坐辦公室,其實就是在寫稿子?」
德莉看著眼前正趴在桌子上奮筆疾書的德克士,臉上帶著震驚。她是真沒想到,眼前的這人居然還是個作家?
「寫什麼的?德克士大師教你如何在巴克帝國pc?」德莉一邊調侃著自己的搭檔,一邊將腦袋湊了過來,想看看這人寫的到底是什麼。
她的巴克語已經學的不錯了,所以看懂德克士寫的東西肯定是沒問題,當然,肯定不會是像看英文或者是中文那樣流暢就是了。
別的不說,這人字寫得真挺好。
看故事,講述的似乎是一個富家千金的生活來著?她正跟著她的父親一起去考古,現在的劇情就寫到這兒。沒想到這傢伙居然還有著一顆少女心啊。
「你幹嘛?」寫了有一會兒,德克士才抬起頭,看著德莉。「我寫東西你也要在旁邊看著呢,有什麼好看的。」
「怎麼,敢寫不敢讓別人看呢?」
「什麼叫不敢讓別人看?我這還在寫稿子呢,寫完了交給雜誌社了等到時候你肯定能看到的。」
「好吧好吧,我就不看你稿子了。」
「等下,去幫我買杯奶茶,買來了我就讓你看。」
「媽的,你自己不幹事兒也就算了,還要讓我幫你跑腿?」
「你就說你干不干吧。」
「行……我干。」
「這不就完了嗎。」
德克士在考慮這轉型了,因為他的言情類作品的儲備量著實是太小,如果長時間寫下去的話,估計要不了兩年他就沒東西可抄了。所以,這本應該是會是他接下來的這幾年裡寫的最後一本女性向。
剛好,這書也挺長的,可以寫好久好久。
畢竟這在前世可是已經連載了三十多年的超超長篇。
而且,這個故事還會為這個世界的界帶來一個新的流派:那就是穿越流。
原作照搬過來的話需要改動的東西比較多,但故事骨架並不會變。因此改起來還是很簡單的。
德克士一天寫差不多一兩千字,一周更一章,一章一般來說是六千到一萬字。由於這是長篇連載,所以是刊登在雜誌社出版的雜誌上的。
當德莉幫德克士把奶茶買回來的時候,德克士也剛好把他今天的稿子寫完了。
「你的奶茶。」德莉將奶茶放到德克士的桌子上,然後便看到了被擺在一旁的已經完成了的手稿。
「寫完了?」德莉拿起手稿,看向德克士。
「寫完了,拿去看吧。」德克士點點頭。
目前劇情是寫到了一行人剛打開墓葬進去之後,其中的一具木乃伊復活了的那裡。一直到艾希斯,也就是那個復活了的木乃伊對女主一行人下咒,然後女主穿越,碰到曼菲士王之後即將被活祭那裡結束。
這是下周的,特地斷章在這裡可以給讀者留個懸念。按照他改編的速度來看,這本漫畫他起碼可以連載個十幾年。
魔改後的背景是來自巴克帝國的一支考古隊在艾黎大陸的某處發掘出了一座墓葬,考古隊裡的副隊長便是整本書的女主角了。
說實話德克士並不喜歡這部漫畫,因為太無聊了,他只是看過一個開頭而已。只是因為這本書夠長所以才會被他選為連載書籍之一。先連載幾個月看看反響,如果反響不好的話他就立刻暫停然後開新書。
這本書用如今的眼光來看的話,是一本很經典的瑪麗蘇文。主角漂亮、單純、善良,所有人都喜歡她。現實里有深愛著她的未婚夫,穿越到古代後還有一群王為她爭風吃醋。
當然,必不可少的,還有一個因嫉妒而三番五次想要陷害她的女性情敵。也就是原作里曼菲士王同父異母的姐姐,瘋狂地愛著自己弟弟的艾希斯。
如果把米爾斯泰玫瑰和這本亞洛斯河女兒做個比較的話,德克士毫無疑問更喜歡前者。在他看來前者可是要比現在抄的這本好看得多。特別是主角奧斯卡的愛恨情仇,其實小時候的德克士是很不吃原作原配那一對的,就是安德烈和奧斯卡這一對。
除了寫連載之外,德克士還得畫插畫,這是這個世界連載故事的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