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是自己要找的人後,女警察把顏雨芝帶到了隔壁的辦公室去問話。
老班看了陳林一眼,也走了出去,並把門關上。
辦公室里。
只剩下陳林和那男警察。
男警察大約三十歲出頭,給人的感覺很沉穩。
「我姓曾,你可以叫我曾警官。」
「曾警官。」
「嗯!我有點事情需要向你了解一下,你不用緊張。但你要保證,你所說的話都必須真實可靠。並且我會記錄在案,如果你說了假話,我會視你防礙公務,並保留追責的權利,明白嗎?」
「我明白,有什麼問題你儘管問,我一定如實回答。」陳林說。
曾警官點點頭。
「你叫陳林?是雲川二中高三(二)班的學生?」
「是的。」
「今年幾歲?」
「18。」
「家住哪裡?」
「陳家村。」
「哪個陳家村?」
「廣南鎮,陳家村。」
曾警官看了看陳林的表情,埋頭在筆記本上寫著東西。
「五月二十二號,也就是這周星期一的晚上十點之後,你在做什麼?」
「曾警官,那個時候我當然是在家睡覺了。」陳林笑著說。
「有沒有人證?」
陳林搖搖頭,解釋道:「我家離學校比較遠,所以我在外面租的房子,那裡只有我一個人住。」
曾警官的眉頭皺了皺。
「也就是說沒有人證?」
「是的!」
陳林一點也不緊張。
沒有人證又怎樣?
難道他睡覺還得要有個人在旁邊守著?
曾警官說:「我問你,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安樂的人?」
「認識。」
陳林沒有隱瞞。
既然警察找上門來,那他們手裡肯定就已經掌握了一些信息,撒謊的話無異於給自己找麻煩。
曾警官問:「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去過夜色酒吧?」
「是的。」
「去做什麼?」
「喝酒。」
聞言,曾警官眉頭一挑,說:「我們調取了夜色酒吧的監控錄像,並沒有看到你在酒吧大堂裡面。」
陳林笑著說:「曾警官,喝酒也並不一定就要在酒吧大堂裡面喝吧?你們既然有監控錄像,那就應該看見我跟兩個人上了酒吧的三樓,我是去見夜色酒吧的老闆張誠。這件事你可以問張誠,他可以為我作證。」
曾警官眼睛微眯。
「你認識張誠?」
「認識,但不怎麼熟悉。」
「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我有個東西前段時間落在夜色酒吧,被他撿到了,我去拿回來,也就認識了。」
「你知道張誠是什麼人嗎?」
陳林故作疑惑的說:「張誠不是夜色酒吧的老闆嗎?」
曾警官笑了一聲,似乎是冷笑。
「有人見到你闖進夜色酒吧的204包廂,和安樂起了衝突,有沒有這回事?」
「有的。」
陳林點點頭。
「為什麼起衝突?你們兩個有什麼過結?」
「也不算過結,這個人欺負我的同學,我上去幫忙,所以起了衝突。」陳林問:「曾警官,是不是安樂出了什麼事?」
曾警官看著他:「你很想他出事?」
陳林笑了笑。
「曾警官,你別誤會,我只是好奇問問。」
曾警官沒有開腔,認真的把他說的話記在本子上。
「離開夜色酒吧後,你去了哪裡?」
「我把我同學送回了家,然後我也回去了,一覺睡到大天亮。」
「你和剛剛那個女生是什麼關係?」
「她是我的同學,也是朋友。」
「沒有男女關係?」
聞言,陳林臉上泛起了怒意。
「曾警官,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們都還只是學生,哪裡來的男女關係?」
「同學,你別生氣,我只是
第六十五章 他是我的學生(求收藏,求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