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思思送了六十來只清明果,要是換了其他人家,他們起碼得吃上半個來月,一餐蒸個四五隻,女人是沒有份的,只有家裡的男人才能吃,但鍾家人不一樣,有好吃的大家一起吃,不分男人女人孩子,所以鍾安梅才會如此豪爽,一下子便蒸了三十來只,並還打算把剩下的三十來只明天早上一頓吃了。
「田家送了這麼多果過來?那咱們家明天也包一些回過去。」於秀華有點驚訝,她雖知道兩個兒子和田家的田新華關係不錯,但卻沒想到田家竟然會送這麼多清明果過來。
「可是我們家的材料沒有田思思家的足呢,我剛才吃了一個,田思思家的清明果里放了好多肉。」田安梅猶豫了一下,還是說了出來,她就怕包得不好吃,田思思會嫌棄。
「沒事的,田家不是那種人,他們不會嫌棄咱們家的清明果里肉放得少的。」鍾安平慢條斯理地開導妹妹,他是一個容顏俊秀的男孩,所謂的顏白如玉,說的就是他這種了。
鍾安康吃了一隻咸果,滿足地眯了眼,也附合道:「是啊,田新華家的人都挺不錯的,不像其他人家那樣,要不然我和哥哥也不和田新華做朋友了。」
鍾玉白拍了拍女兒的腦袋,淡笑著說道:「安梅,不用擔心,我們有什麼樣的能力就做什麼樣的事情,不可自卑也不可自傲,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個世界不可能永遠會是這樣的,只要我們自己勤懇做事,老實做人,不害人也不可被人害,總有一天我們會看到光明的,要對未來有信心。」
鍾安梅咧嘴笑著點了點頭,有時候她在外面受了氣,心裡委屈得很,也怨過老天為什麼讓她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可是只要聽爹爹說過話後,她的心情就又會美好起來,覺得那些人的謾罵也不過如此,哼,現在她是地主崽子被人瞧不起,總有一天她和哥哥們都會成為人上人的,讓那些瞧不起他們的人只能俯視自己。
若是鍾安梅在後世生活過,就會知道她家老爹鍾玉白說的話就是後世稱為的心靈雞湯,而且她老爹還是那種自來水管式的,一擰就能放出一碗雞湯,把人心捂得暖暖的。不過也正是基於鍾玉白的樂觀和睿智,鍾安梅三兄妹才會在這個畸形動亂的年代保持著開朗樂觀的心態,真的很難得。
下午賀學文和賀承思父子倆乘著鍾福高的拖拉機回來了,車上大包小包地都是賀學文購置的東西,有的確良布、燈油、餅乾、水果糖、白糖、紅糖、肉、紅皮鞋等,吃的用的都全乎了,紅皮鞋是賀學文特意買給田思思的,是那種系鞋絆的,後世也有很多女孩喜歡穿這種復古款式的皮鞋,穿上顯得十分淑女。
賀學文把東西都下下來後,拿了一包白糖和一包新安江遞給鍾福高,鍾福高推脫了幾番也就收下了,樂滋滋地回去了。賀學文把那雙漂亮的皮鞋拿出來遞給田思思,「阿囡,來穿穿這鞋小不小?要是不合腳我明天再去供銷社換。」
「唉呀,學文你怎麼買這麼貴的皮鞋?快退回去,這一雙鞋可要十幾塊呢!」趙老太急了,賀學文不過就是在自己家住了一晚上吃了一頓飯而已,哪能讓他這麼破費呢?
「沒事,不值多少錢,我喜歡阿囡,別說是送雙皮鞋,就是十雙也不值得什麼的。」賀學文剛找到女兒,心裡是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都要摘下來送給寶貝閨女,哪還會在乎一雙皮鞋?再說這些年他走南闖北,雖說辛苦了些,但錢也算是掙了不少。
趙老太還要再說,被老爺子制止了,在老爺子看來,自家孫女兒就是招人喜歡,賀學文買雙皮鞋給阿囡穿也沒啥,最主要的是老爺子看出來了,賀學文這人不差錢。
田思思脫了腳上的布鞋,將腳套了上去,稍有點大,不過還是很合腳,她將兩隻腳都換上了皮鞋,她穿的是暗紅的燈芯絨褲,配上這雙紅皮鞋剛剛好,只不過穿的襪子有些不對,她今天穿的是花尼龍襪,與紅皮鞋撞色了。
田思思皺了皺眉,抬頭對賀學文說道:「賀叔叔,下次你給我買雙黑色的皮鞋唄,也要這個款式的,黑色的鞋子好配衣服,紅色的雖然漂亮,可是有點難配衣服,我還得專為這鞋子去買裙子和襪子,太麻煩了。」
「你個小妮子怎麼不知道客氣的呢?哪能向人賀叔叔討禮物的?你要什麼跟娘娘說,娘娘會給你去買的。」趙老太羞死了,沒想到一向乖巧的孫女兒竟然會向客人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