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尊在養鬼。
聽起來好像很離譜,但倘若一句話總結,事兒就是這麼個事兒。
凡人大限三百載,無論如何的手段,何等珍貴的靈丹妙藥,都無法違背這般鐵律。
所以那位天尊乾脆另闢蹊徑。
好!
不讓活是吧?
那就死唄!
但哪怕人死了,我也要把人留下來。
就這樣,姜沫當了三百年人,又當了二十年鬼,終於在今天,徹底身魂分離。
「當真是奇聞」
余琛嘖嘖讚嘆。
接著往下看去。
在姜沫的走馬燈里,他也算親眼看見了那枚能使人與鬼通的通幽玉佩。
倘若單看模樣的話,它通體呈焦黑之色,黑黝黝的,丑不拉幾,好似那凝固融化的岩漿一般。
而又因為姜沫本身之是凡人,除了感受到那焦黑的玉佩能夠在天地規則之下庇護她的魂魄以外,對那玉佩再也沒有更多的認知。
所所以余琛也無法從走馬燈中判斷,這玉佩到底是什麼玩意兒。
但可以肯定的是,玉佩會消融。
就好像是那融化的冰塊兒一樣,只不過速度無比緩慢,二十年方才徹底消融在世間,讓原本人鬼相通的長壽女姜沫魂魄暴露在天地之中,被人鬼殊途的鐵則所致,再也無法影響陽間的任何事物。
又一次「死」了。
那麼,還有一個問題。
——那位天尊呢?
作為二十年前親手用那通幽玉佩讓姜沫魂魄通人間的始作俑者。
二十年後,姜沫死的時候,他又在哪兒?
這一點,在姜沫最後的走馬燈里,找到了答案。
——他遠行去了。
在三年前,也就是姜沫身上的玉佩即將徹底融化之間,那位天尊遠赴上京之外,再去尋找更多的通幽之寶了。
——他的野心,可不止是讓姜沫多出二十年壽元,而是永生永世,相互陪伴。
其實對於姜沫來說,這三百二十年,已死而無憾。
這些年裡,她雖不修行,但卻博覽群書,通曉生死,悟出了那生死輪迴之妙。
她認為,她的一生,已經足夠,只要臨走之時,能好好兒同夫君告別,便已足夠。
但那天尊不願意啊!
因此在三年前,他離去了,要再同天爭壽。
只不過這一次,他這一去,再也沒有回來。
直到那焦黑玉佩徹底湮滅,姜沫再度身「死」,他也未曾歸來。
而姜沫的遺願——同他告別,除了當真想在生死將他們分開之前告一句別以外,還有一個原因,便是想確定,他的夫君,仍安然活著。
因為倘若他沒有出什麼意外的話,二十年之期,姜沫真正身死,他當然不會缺席。
只能說明一個問題。
那位天尊,大抵是在外遭遇了什麼麻煩事兒,回不來。
而姜沫這第二次「死亡」後的執念,便是找到他,同他告別,曉他平安。
「我已知曉。」
走馬燈看罷,余琛深吸一口氣來,心頭明悟,開口道:「他若是還活著,我會幫你找到他,完成最後告別,再使你踏上投胎之路。」
同時,也看看究竟是什麼玩意兒,能做到陰司冥府才能做到的事兒。
——庇護鬼魂。
「多謝。」長壽女姜沫躬身一禮,目露感激之色。
余琛點頭,伸手一招,度人經金光大放之間,將姜沫的魂魄給攝了進去。
回到屋裡。
眉頭卻是皺起。
因為,有個最關鍵的問題,那位天尊去了哪裡?
姜沫從不過問他修行上的事,只知曉他三年前遠行而去,卻不知他究竟去了何方尋找那通幽之寶去了。
——甚至那位天尊曉得姜沫會阻攔他以身涉險,都是在天尊府留下一封信後,悄悄咪咪走了的。
姜沫都是在他走後第二天,方才知曉此事,便更是不能確定他去了那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