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方志強徹底無語了。
「對,第五次了,我已經習以為常了。」黃婉婷點點頭說著,毫不在意的樣子,一邊吃著烤串一邊喝著啤酒。
「我是不是挺傻逼的,早知道這樣我幹嘛要上去冒這個險?我還以為自己做了什麼大好事呢。」方志強很是鬱悶,他現在終於知道當時的黃婉婷為什麼不見有太多的焦急和恐懼了,因為人家本身就是有恃無恐有後招的。
「也不能這麼說,不到萬不得已誰會想到走到這一步?我是一個女孩子,孤身一人,又在這種場所裡面混,我是沒有辦法才這樣的。你想想看,要是真遇到一個橫的,我拿把刀架在脖子上,人家要是不罷休真的要強來我該怎麼辦?你說我是自殺還是不自殺?所以,我非常感謝你,這種事情我遇到了好幾次了,從來都沒人為我說過一句話,你是第一個挺身而出來救我的。」黃婉婷說著,舉著酒杯又與方志強碰了一下然後自己喝著,很灑脫,方志強幾乎有種錯覺,就像是與自己喝酒的不是個女人而是個男人。
雖然黃婉婷說的挺輕描淡寫的,但是方志強卻能夠體會的到黃婉婷過的有多心酸與無助。
「你……那你為什麼就一定要在這裡干?你不應該呆在這種環境複雜的地方。」方志強勸說著。
「不去這又去哪?人總要生活,要生存,不能餓死。去這裡的女人都是沒辦法的,但凡是有辦法能有其它選擇的誰會選擇天天呆在那種地方?吃吧,這味道挺不錯的。不好意思,這個時間點請你只能來吃這個了,而且,貴的我也請不起,你見諒吧。」黃婉婷淡淡地說著,一邊吃著東西,看得出來,她挺餓的。
「你是專業學音樂的嗎?」
「專業個屁,最多只能算一半吧。初中畢業之後就出來打工了,但是我從小到大都喜歡音樂喜歡唱歌,成為一個歌手就是我從小的一個夢想。打工的時候自己賺了點錢就自己去一些培訓學校學習聲樂學習唱歌,前前後後加起來也學了有五六年了吧。」
「你現在還在打工嗎?」
「早不打了,兩千多三千塊一個月,租個地下室都多少錢了?」
方志強點點頭,對於黃婉婷的話他很認同,明珠這個地方貧富差距太大了。
「我那天聽到你在房間裡面唱歌,唱的很好,我雖然不是專業學聲樂的,但是多少也懂一點,你的唱功很好,那首歌是你自己寫的歌嗎?真的唱的很好,其實你可以選擇去唱片公司試一試啊。」方志強提議著。
「你想的太當然了,哪有這麼容易,現在本來唱片環境就不好,這些唱片公司自己都經營的不太好了,你覺得他們會有多大的精力去開發新人?他們是招人,但是也只招一些有大人物介紹過去的人,像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基本上人家理都不會理。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的選秀節目,也都是騙人的,節目還沒開始,最後入圍的人名單就已經定好了,你就算去參加也只是免費為主辦方當了一回群眾演員罷了。這些我都試過,明珠這裡所有的唱片公司我都寄過小樣過去,沒有一家有回應的,前前後後參加了好幾個選秀節目,每次都過了海選,過了第二輪,到了真正要入圍的時候就沒了。所以啊,你說的這些都是沒用的,這些就不是我們老百姓能夠玩的東西。雖然我是被逼無奈才在別人的介紹下開始跑場子的,不過我感覺也還好,起碼收入比一般的打工族要高,我也很滿足了。」黃婉婷說著。
這個女孩子給方志強的感覺就是很灑脫,似乎對一切都不是很在意的樣子。
「也對,去這些場所唱歌工資也是挺高的。」
「還行吧,一個場子出一次台最開始的時候一百二三的樣子,現在漲了不少,固定的場子兩百二左右,不固定的場子,邀請去的話在三百到四百的樣子。我每天趕兩到三個場子。」
「每天要去兩三個?」方志強再次驚訝。
「嗯,你要只唱一個場子一個月才多少錢?六七千,這個行業又不包吃住,不報銷任何交通費用,而且,你出場自己要置辦一些上台用的東西,包括化妝服裝等等,六七千僅僅只夠自己的生活而已。不要老問這個了,你呢?看得出來,咱們也是差不多的人,不然你也不會住地下室里了。」
「你比我好,我就一個打工族,兜里比臉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