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街長,短亭短。
晚上的北漂酒吧一條街,是來來往往的遊客。
熱鬧的氣氛的襯托下,長腿短裙一字肩各種小姐姐走在路上,讓人心曠神怡。
街頭小巷子裡的一個路邊攤子處,落著香噴噴的烤串。
「老闆,再來兩個大腰子唄!」
「韭菜也來兩盤!」
「哎,你們今天這是幹嘛呢?」
「來一杯來一杯!」
「趁著今天人齊……有個事得跟大家說一聲,曹哥要退出我們了!」
這話一落,笑聲瞬間戛然而止,馬上大家都愣住了。
所有人的視線都朝著曹志斌望了過來。
曹志斌低著頭,他眼角帶著一絲皺紋,留著小鬍渣,還扎著一個藝術的辮子,也是眾人裡面年紀最大的一個。
「我今年二十九了。」他的聲音顯得有些低沉。
曹志斌像是在訴說著一個民謠故事那般,語氣真誠帶著一絲感慨,「你們還年輕。」
「你們還有機會,可以多打拼幾年。」
「但我青春已經不在了。」
這個時候有人忍不住開口道:「可是,曹哥,你也還沒到三十,多待兩年吧。」
「對啊,這不咱樂隊才剛起步,你這一走,我們……」
曹志斌笑著搖了搖頭道:「我十八歲就出來打拼,十一年了。」
「足足十一年。」語氣在這一句話加重。
「我的音樂夢,早就隨著時間飄散了。」
他還故意開玩笑地口吻道:「你們聽聽,我這嗓子,說話都沙啞了,唱了那麼多年也該歇歇了。」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他們也是心情複雜到了極點,大家都是背井離鄉來到這裡相聚。
經過了各種磨難經歷,好不容易走在一起組了個樂隊,在幾個酒吧來回演出,是不是也有活動的商演。
雖然錢掙得不多,但也夠他們花。
「來來來,別的不說,咱都敬曹哥一杯。」
李冬冬打趣道:「想當年,要不上曹哥在那個天橋底下把我拉過來,我現在還睡街頭呢!」
一個妹紙脫口而出笑道:「我記得你當時就穿著那破登山鞋,還留著長發。」
李冬冬也是不做作地笑道:「這吃飯都快沒錢了,哪還有錢理髮,而且當時我看乾脆留著扎個小辮子也挺時尚。」
眾人一陣逗樂,紛紛開始聊起了當初第一次見面的情景。
……
次日清晨。
高鐵飛馳地行駛在鐵軌上。
曹志斌眼角微微有些紅潤地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他靠在椅子上,望著高鐵窗外的景色在快速倒退,就仿佛看到了這是十一年的北漂生活。
宛如歷歷在目,從一個懵懵懂懂的叛逆少年,一步步走到現在。
那個時候睡得最多的是公園和天橋,甚至最落魄的時候,還曾經一度被誤以為是乞丐。
闖蕩那麼多年,也並不是沒有機會。
只不過都被自己搞砸了。
起初是因為年少輕狂,後來是不為金錢而折腰……
慢慢地,再後來就已經失去了當初的那一份憧憬。
剛開始北漂是想要證明自己,想要火想要紅,想要得到大家的認同。
現在年紀大了,更多時候喜歡靜靜地找個沒人的角落,自己彈唱給自己聽。
那些回憶就在腦海里翻江倒海。
然後眼眶就紅了。
曹志斌忍不住把頭轉了過來,然後靠在窗邊,大口大口地喘著氣,淚水忍不住就流了下來。
十一年的北漂生活,終於結束了。
說沒有遺憾是假的,他放不下,也不想放下。
但昨天晚上的一通電話,爺爺躺在病床上那虛弱的聲音,讓他意識到自己原來已經快三十歲了。
而老人家最後的願望,也不過是想看看孫子,再看最後一眼。
他的心情顯得有些疲倦而又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