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朝陽說那麼多甚至拉著村幹部一起做工作,不是想當和事佬,不是遇到點事就想息事寧人。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和《治安處罰法》有明文規定,對於這樣的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不夠刑事處罰的,公安機關要先依法調解處理。
相比單純的處罰,調解更易化解矛盾,所以調解原則上只有一次,但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不管怎麼調解,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
張貝貝斷然拒絕村支書的提議,堅決不妥協。
調解不了,韓朝陽只能走程序,讓她看一下筆錄,在筆錄上簽字摁手印,完了給師傅打電話匯報,確認辦案隊這會兒有人也有空,讓她趕緊去所里找辦案民警開傷情鑑定委託書,去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事實證明,她拒絕調解有拒絕的道理。
江家姐妹情緒激動,鐵了心要把包括南街店面在內的所有房產收回來,獲得拆遷補償之後兩姐妹平分。
分歧太大,張貝貝就算願意做出妥協願意接受調解也是一廂情願。
「嚷嚷什麼?」
對於這兩個從未盡過哪怕一點贍養義務的不孝女,韓朝陽自然不會給她們好臉色,「都什麼時候了,還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你們讓我向左鄰右舍打聽房子到底是誰,我打聽了,不光打聽到房子到底是誰,也打聽到你們的繼父是怎麼對你們,你們又是怎麼對待你們繼父的!」
警察聲色俱厲,解主任一臉恨鐵不成鋼。
江小蘭和江小芳被嚇住了,耷拉著腦袋不敢再撒潑。
「關於余秀水把房產留給張貝貝,你們不服氣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使用暴力、威脅手段進入他人住宅,侮辱甚至毆打他人這是什麼行為,這是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
韓朝陽拿出《治安處罰法》,翻到第四十三條,轉過來給她們看。
「警察同志,我看不懂,我不是有意的。」江小蘭別過頭,仿佛看了就是認罪。
江小芳比姐姐脾氣大,竟一把推開《治安處罰法》,驀地站起身:「警察同志,你不能看她長得好看就偏袒她!什麼叫進入他人住宅,那是我家好不好,家裡進了賊,我正當防衛!」
我去,居然血口噴人。
韓朝陽火了,立馬掏出警務通手機:「還胡攪蠻纏,好,你說那是你家,拿出證據啊!你拿不出來,我可以幫你查戶籍資料,看看戶主是誰,看看戶口簿上有沒有你。」
「我嫁出去了,戶口遷到六隊,戶口簿上沒我,但戶口簿上一樣沒她!」
「但人家有戶主生前請律師立得遺囑,遺囑上不光有三個見證人簽證,還經公證部門公證過。」
「她們娘兒倆假惺惺伺候,整天花言巧語,余秀水鬼迷心竅上了她們娘兒倆的當,而且已經病得不行了,神志不清,什麼遺囑什麼公證不能算數!」
居然振振有詞,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如此不要臉的。
韓朝陽徹底服了,厲聲問:「還好意思說人家假惺惺伺候,說人家整天花言巧語,我倒要問問你繼父生病時你們在幹什麼?你繼父去世後你們又做過什麼?江小蘭,江小芳,做人要講良心,到這會兒還一口一個余秀水,你們晚上睡得著覺嗎,你們的良心哪兒去了?」
看見這蠻不講理的兩姐妹,解主任氣也不打一處來,禁不住來了句:「人在做,天在看!」
江小芳顯然屬於那種一碰就跳的主兒,不僅沒認識到她的問題,反而咬牙切齒地說:「解主任,你怎麼也幫外人!余秀水住院我是沒去看,死了我是沒管,不是我江小芳不孝順,是他沒把我江小芳當閨女,開口閉口都是張貝貝,沒見他臨死都要把房子留給他外甥女。」
「小芳,你這話就有點不講理了,老余到底有沒有把你和小蘭但閨女,村里人全看在眼裡。不是他沒把你們當閨女,是你們沒把他當爸,你們做的那些事,真讓人寒心!」
解主任再也忍不住了,指著她們訓斥道:「老余對你們怎麼樣放一邊,畢竟說起來他是你們的後爸。你媽呢,她不可能不把你們當親閨女吧。朝陽村就這麼
第十八章 胡攪蠻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