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
雷峰欲創「雷雲社」,不僅是因為想「逃課」,還因為「天賦眼」善於發現人才,「知識尺」善於培養人才,可以為將來建立娛樂公司打下基礎...可惜,梅花學院建立社團有幾點要求。
1,有5人以上參與;
2,「創始人」學習成績良好;
3,所創社團不得與已有社團內容重複;
4,「創始人」需在所創社團內容上,獲得校級以上獎項。
四點要求!
當雷峰向學校提交申請時,便被這四點要求擋了回來。
四點要求看似不難,實則很坑!
光是成績這一點,就讓雷峰吐血——因為學校判斷成績的標準,居然是期末考試!
換句話說,最快也得等到下學期,才能建「雷雲社」。
一個學期,太長了。
當然,也不是沒辦法通融,如果「創始人」在其所創社團內容上,獲得過縣級以上獎項,那麼,只要「創始人」平時成績不是太渣,就有希望通過社團申請;如果獲得市級以上獎項,那就百分百可以。
但這一點,雷峰也頭疼。
社團內容不得重複!
他在音樂一途,別說縣級市級,就是國家級獎項都拿了,坑爹的是梅花學院已有了音樂協會,其他諸如舞蹈協會、樂器協會等,也基本都有。
雷峰琢磨了一下,開挖掘機倒是一片空白。
可這玩意想想也不可能得獎!
他雖建的是「雷雲社」,可也不能太雷人,主打的特色必須正常一些。
總而言之,雷峰會的很多,可奈何遇不到比賽,就連校運動會都得到明年,看樣子,今年是徹底沒戲了。
一念及此,雷峰便加入漫畫社。
這個決定讓漫畫社都驚呆了
。
也讓一開始大力邀請雷峰的「文學社」成員大為鬱悶!
因為在他們看來,雷峰加入漫畫社,還不如加入他們「文學社」呢,畢竟專業太不對口了,完全是亂來。
雷峰笑笑不說話。
他的《蠟筆小新》已經畫了很久,加入漫畫社,將來作品出版也有一種說法。
至於「文學社」...
雷峰不想加。
倒不是因為這個社團不好,相反,「文學社」很大,在梅花學院幾乎僅次於學生會,更包含了一大堆東西;但與此同時,其在管理上,要求也多一些,不似「漫畫社」這樣原本就幾個人比較自由。
加了「漫畫社」,雷峰便開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涯。
藝術部也要教語數英等學科,甚至還多了表演等課程,雷峰花了些時間,將幾本課本看了遍,憑前世憶起的基礎,知識點大致掌握。
除了表演等特色課程,雷峰都徹底放棄。
他自身太過醒目,上課畫畫什麼的,不大可能;好在班裡的學生,幾乎都是學渣,老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雷峰便在校圖書室,借了一系列有關表演的書,也不分上下課,津津有味地看著。
他看書極快。
就好像是翻著玩。
這讓他的同桌李婷同學時常癟癟嘴、露出一臉「我就靜靜地看你裝逼」的表情。
不過一星期後,見雷峰狀態仍舊如此,所看的書卻換了幾本,李婷看他的表情就變成了「我就呆呆地看你傻比」...
小姑娘是105班碩果僅存的好學生。
人長得不行,對學習很認真。
雷峰忽然覺得她挺有意思。
特別是在105班這些成天混日子的小男生小女生中,若將她腦袋套個白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