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曆險記(長篇小說)張寶同
我被關在了王宮臨時的牢房裡,這囚屋是專門關押那些就要流放快樂島或是放逐東山的重刑犯人。屋子很小,大約只有六七平米的空間,散發著一股濃重的潮濕氣味。午後的陽光通過鐵柵門進到屋裡,在屋裡閃出一片亮光。屋裡空空蕩蕩,只有一張單人床孤零零地立在屋角上。進到這屋裡,犯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這張床上。這兩天的經歷與跋涉幾乎快耗盡了我的體能,我正急需著休息和補養。但在這種地方呆著卻使我心中很惶恐不安。我到底犯了什麼大過,竟要遭受如此待遇?我把兩天中的每一個細節都在腦海里細細地篩過一遍,卻覺得沒有一個可被稱之為犯罪的行為。
傍晚時分,大學士神色匆匆地來到了囚屋裡來看我。我既驚喜,又感到意外,沒想大學士怎麼這麼快就得到了消息。他說他是得到明日來宮中參與議事的通知才急忙來看我的。我當即跪下謝罪,未等說話,已是淚流滿面。我本想他會嚴厲地把我訓斥一頓,或是臭罵一頓,因為作為一個學村的亞父做出這種有違規範的事,實在是不可原諒。不想大學士將我扶起,說我與公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天國法規》,明日王宮將招集各村議事參與審案,他到時會想辦法為我辯理。我緊握住大學士的手,就像是在握著父親的手,感激地說不出話來。因為天色已晚,大學士只呆了一小會,便離開了。
大學士走後,蒼茫的暮色便瀰漫開來,暗灰色的光線照在對面的王宮後牆上。在從囚屋到後宮之間是一片綠色的空地,風兒無聲無息地從空地中吹著,卻越發地讓人感到荒寞與孤寂。我本是個不甘寂寞的人,寧願累著,也不願閒著,因為這樣地閒著實際上就是一種漫長的等待,而等待則是最讓人焦慮難耐的事情。其實人這一生何尚不是一種漫長的等待,人一生下來就是在一個接一個的等待中長大成人,至到死亡。如此說來,在等待之中該做些什麼也應是人最值得考慮的事情。而眼下,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睡覺。這既可以排遣煩惱,縮短等待的時光,又可以養精蓄銳,恢復體力。
但是真地睡起來,卻又怎麼也睡不著,因為人躺下時正是注意力最集中的時候。此時,你所憂慮的事最容易在你腦中反覆縈繞,清晰地不肯消褪。於是,我就開始思考著明日該如何應對王宮的審訊。按理說,審案只是一個程序問題,實事早已擺在那裡,而審案則是使被審者依照法規接受懲罰的一種程序。既然實事與法規都已擺在那裡,我想得再多又有何用?這樣一想,我就索性不去多想,就只好去聽天由命吧。
審訊是在次日的晌午。我被王宮護衛帶入議事大廳。年邁的丞相坐在大廳中間,王宮都尉與大學士坐在丞相的身旁,各村的莊主與學村的亞父依序地坐在大廳的兩邊。肅穆與冷峻的氣氛很有些讓人感到壓抑。待我被兩名王宮護衛押到丞相的面前時,丞相對我冷眼地一望,說,「跪下!」天國就是這種規櫃:凡是受審者不管有罪無罪都得下跪。儘管我對此不很適應,但我卻不能違抗,於是,我就面朝著眾議事跪著。
丞相拖腔拿調地朝我喊道,「報來姓名。」我懶懶地答道,「大漢使者龍華。」丞相又道,「你可知罪?」我說,「不知。」丞相就讓大學士宣讀《天國法規》中的某些條款。大學士抱著一本又厚又重的書本讀道,「《天國法規》第十七條,未得王宮許可,天國屬民不可越過北嶺,進入北山,違者將被送往男島或女島服役數月。《天國法規》第二十四條,未婚男女不可結伴出外過夜,違者將被遣往男島或女島服役數月。」
聽了這兩條法規,我心裡著實地有些害怕起來。不要說是這兩條法規都讓我犯上了,就是犯上其中的一條,就能把我和公主毀掉。我曾去過男島或女島,那裡被迫服役的情形依然在我眼前浮現。男人們打鐵燒瓷,女人們染布織絲,整日辛勞,絕少歇息,就跟戰場中被俘的俘虜和奴隸一般,沒有自由,沒有尊嚴,沒有快樂,也沒有愛情,有的只是孤苦與勞作。
此時都尉說道,「公主成年在宮,對宮外實情知之甚少,而龍華公子卻是遊手好閒,且心計頗多,更有一張如簧口舌,極能蠱惑人心,致使公主蒙羞受騙。況且,龍華公子闖入天國,本該死罪,幸太后與陛下敕其無罪,然他卻非但未以世恩相報,反道居心叵測,誘騙公主。以本都尉之見,公主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