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能躺在沾滿他氣味的床上,雙手雙腳無限向外延展,青蔥白嫩的指頭拂過他躺過的每一寸地方,試圖尋找他留下的痕跡。
她把揉皺的被單揉得更皺,她輾轉反側讓衣服更加凌亂,她閉上眼,伸出五指,試圖用空氣模擬出曾經溫柔繾綣的觸感。
她發燒了,體溫很高,連站都沒辦法站起來。
她用盡全力,才撥通了樓下超市的電話,小哥把外賣提上樓時,一眼就發現了不對勁。
「你怎麼了?要不要去醫院?」
「不需要。」
她用力關上門,隨後坐倒在地上。
她突然非常無助,不是因為自己生病而無助,而是因為她突然想到,在不知何方的陳涯,此時也許已經見了形形色色的人類,和不同的女人發生了交集。
而她完全無法掌控,只能固執地相信,自己能等到他回來。
在床上躺了兩天,燒退了,病好了大半,身體仍然虛弱。
她緩慢走到茶几前,客廳比起生病前,倒好像煥然一新般,有了全新的感覺。
她拿起《霍亂時期的愛情》,用手觸摸扉頁上陳涯留下的筆記。
陳涯寫的這句話,也是書中的一句話,那是一個女人說的:
「說到底,愛情是一種本能,要麼第一次就會,要麼就一輩子也不會。」
以前她不太懂這句話,現在她在懵懂中似乎有些明白:與人相處才需要學習,但愛一個人不需要學習,與生俱來。
說起來《霍亂時期的愛情》,講的也是一個關於等待的故事。
那個男人為了愛情,等了那個女人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
從他愛上她的那一瞬間起,他就將這份愛情,如同信仰一般堅持了一輩子。
不需要問好處是什麼,也不用懷疑為什麼要這麼做,這就是信仰。
柳如煙覺得,自己的愛,就是信仰,即使在別人看來愚蠢透頂。
她翻開墊在書本下方的稿紙,一頁一頁,上面寫滿了對陳涯的回憶。
那是她用來保護記憶的方式,每天寫一點和他的回憶,每天看一遍,這樣,就能將他更加深深印在心裡。
最近這幾天,她心中一直有一種某些東西將要破殼而出的感覺。
忽然間,她有所明悟,就好像人生所有精力,忽然之間被一根線連接在一起,拼湊出了一個完整的形狀。
她拿起筆,按在紙上,頓了頓,隨後,寫下一行字:
《越位同居》。
接著,她想了想,又寫到:
「故事要從風信子盛開的季節說起……」
……
三月份的某個清晨,柳如煙突然注意到,陳涯送她的那盆風信子,葉子已經垂下去好久了。
不知不覺,又到了風信子盛開的季節。
可是老師的風信子並沒有盛開。
她帶上手套,沒用多少力,就連同根部,一起把那株可憐的植物拔了起來。
它毫無疑問已經死掉了,根部也爛掉了。
就在這個時候,房門開了,陳涯推門進來了。
柳如煙思考過很多種他和她重逢的場景,但絲毫沒有料到,自己在見到他時,身上繫著圍裙,手裡拿著一株爛掉的風信子。
一個擁有黑色長髮的少女,從陳涯背後走出來,看到柳如煙後,皺了皺鼻子,用生硬的漢語說:
「這就是你一定要見的女子?」
陳涯此時只顧著看柳如煙,忙裡偷閒中點了點頭。
那個黑長直女生走到柳如煙面前,佯裝氣勢洶洶地叉腰,似乎想要比拼資歷,同時也是打探消息,在腦海里搜颳了半天詞彙,才問道:
「你和涯,愛了有多久啊?」
她如同《霍亂時期的愛情》裡主角弗洛倫蒂諾·阿里薩一般,在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以來的每個日日夜夜(如果她也有那麼久的話),一直準備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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