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日本關東軍談判不同,跟蘇俄方面的談判是有一定基礎的,中方接管了有關日本占領哈爾濱後屬於中方的所有權益,也就是說,中東鐵路股權一半兒現在屬於中方。
蘇俄方面只要承認這一點,談判就可以繼續!
這一點完全沒有問題,當年蘇俄也是從沙俄手裡接過中東鐵路的權益的。
東抗也完全可以這麼做,而且東北政務委員會是得到南京方面承認的,也即是說東北政務委員會是中國東北三省合法的ZF。
既然是合法的zf,那就有權接管屬於中國國家財產的鐵路路權以及附屬的其他各項權益!
從這一個原則出發,日本被摒除在外,日本占領哈爾濱後所獲得的權利全部是非法的,是不予以承認的,同時日本方面在中東鐵路內的職務和權利都將被取締!
至於日本方面對於中東鐵路的投入,那是不會退還的,非法強占的東西,哪有歸還的道理!
剔除了日本人之後,接下來就是路權的問題,這個路權的問題還牽扯到一個鐵路用地以及附屬地權的問題。
中東鐵路的路權問題相當複雜,要真正釐清恐怕非常困難,修建的時候,清朝還在,清朝跟沙俄簽訂的條約要不要遵守,這就是一個難題,後來有陸續的簽訂了很多設計中東鐵路的條約,又跟清ZF簽訂的,也有跟北洋政府簽訂的,還有最近的就是《伯力協定》等等。
首先要搞清楚這些條約的內容,蘇俄時代和沙俄時代,清zf的跟北洋ZF的等等!
這其中很多條約雖然簽訂了,並沒有認真履行,當然原因有很多,戰爭的原因只是其一,更多的是利益。
中東路爆發之前,蘇俄更奉系簽訂了《奉俄協定》。這個條約是在《中俄協定》基礎上修訂的,其中對於部分內容作了修改,但本質上並無多大變化。
但是這個《奉俄協定》並沒有得到認真的履行,應歸還中方的非鐵路本身之營業。如電報、電話、礦山、圖書館、天文台、學校等並未交付中方。
鐵路管理局也由蘇俄單方面控制,在2700多名職員中,中方人員占400人,且多為翻譯及低級職員。路局機關行文,除了理事會公文及路局會議決議系中俄文並行外。其餘均為俄文,一切財政結算也以盧布為準,並且存入蘇俄遠東國際銀行。
中方在中東鐵路方面的實際權益根本就沒有任何保障,每年多大一千兩百多萬盧布的收益全部掌握在蘇俄之手,中方根本享受不到中東鐵路帶來的利益。
而且蘇俄可以利用鐵路免費運兵以及運送貨物,鐵路運往俄國的貨物一概免稅等等不平等的條約,尤其是鐵路附屬地的經營權、居住權,礦產開採權,還有行政、司法、稅收等一些列屬於主權範疇的權力全部都在蘇方之手!
對於跟主權相關的權益,陸山的原則是寸步不讓。出賣主權那是要被萬世唾罵的!
這些權益的確定,可不是一天兩天能夠完成的,而且其中很多細節處理起來更是相當的麻煩!
路權的問題其實在之前很多協議中都寫清楚了,屬於中方,但由於中方實力低微,根本沒有能力拿到這部分的權力!
說白了,權力給你了,你能保護和行駛權力的力量嗎?
正是因為老張家沒這個能力,若以蘇俄人一支霸占著,我就這麼著。你能把我怎的?
陸山可不給蘇俄人機會,一上來就軍事接管,所有物資財產封存,蘇俄方面還沒有反應過來。中東鐵路大半兒都落入東抗之手,只有滿洲里和富拉爾基還在蘇俄的控制之中!
這個時候蘇俄也沒有想要再來一次中東路之戰的心思了,因為蘇俄再打一次,高興的該是日本人了!
蘇俄能讓日本人在一邊看著自己跟東抗死掐嗎?
這顯然不可能,何況蘇俄國內局勢也不是很平穩,史達林很大一部分精力都是國內的建設上面。出兵遠東,這不是他的計劃之內的事情。
控制了一半兒的鐵路,這才是東抗跟蘇俄談判的籌碼。
能不能徹底的拿迴路權,這就要看雙方角力的結果了,與上午的激烈對抗,針尖對麥芒不同,下午的談判也充滿了一種火藥味道。
剔除了日本方面的因素,東抗提出了第一個條件
第八百八十七章:艱難的路權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