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透露,今日一早,王梓睿已赴某律師事務所準備起訴事宜。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下面我來就此次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做一個簡單的科普,[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明確「網絡誹謗」入罪標準,即謠言被轉發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誹謗仍提供幫助以共同犯罪論處…………
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田甜看著帖子,整個人都不受控制的顫抖起來。
她求助的看向舍友,「莉莉我……怎麼辦?」
李莉莉不敢置信的看著她,「真的是你?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知道在她這裡找不到答案,田甜煩躁的撓撓頭,猛的,她像是想到了什麼,拿起手機編輯了一條微信,【顧子妤你說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王梓睿今天都去律師事務所了!】
緊接著,她把帖子裡的照片發送過去。
不一會兒就收到了回復,【要我跟你說多少遍?這種事情我怎麼可能撒謊?如果是假的,你被告了,我能脫的了關係嗎?】
是啊!她怎麼忘了,顧子妤是顧筱雨的姐姐。
這件事沒人比她更清楚了。
正如她說的,如果被告,她也有份,她不可能會拿自己的一生開玩笑的!
旋即,田甜有了主心骨。
與此同時,顧子妤又發來一條微信,【這是他們騙人的伎倆而已,如果真的要告你,直接就告了,還發這種帖子幹什麼?你該不會這麼容易就被唬住了吧?怕什麼?有我呢!】
看了顧子妤的微信,田甜徹底有了底氣,她甚至還回復了帖子,【我不需要你的科普,因為我並沒有誹謗,我發的帖子內容是真實的,是顧筱雨的姐姐親口說的,她就是殺人犯的女兒。】
她的回覆一發送,評論區的風向又有了一些變化:
——甜甜的小布丁真是剛啊,佩服你!
——看來是真的,王梓睿女朋友真的是殺人犯的女兒?想想就恐怖!
——顧筱雨人品很差嗎?為什麼她姐姐要說這些?
「睿哥,那個田甜又評論了。」
坐在書桌前的王梓睿正在和顧筱雨聊天,詢問她昨晚的情況,聞言,他不急不慢的把正在編輯的微信,編輯好,點了發送,才垂眸看向電腦。
「確實很剛啊!」
王梓睿冷嗤一聲,把已經編輯好的帖子,點了發送。
很快帖子過了審。
又很快,他發送的帖子被關注他的人頂到了首頁。
他發送的帖子很簡單,就一張律師函的圖片,沒有一句多餘的廢話。
他的律師函不是針對甜甜的小布丁而是對整個學校的論壇發出。
——支持校草的做法,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學校論壇應該是同學們互相交流的平台,應該是積極的,正能量的,而不是用作八卦或詆毀他人的,更不是用來傷害他人的工具!
——同意樓上說的,希望學校有關領導出面,整頓論壇!百x9540x4e00x4e0bx201c;撿個校霸帶回家爪x4e66x5c4bx201dx6700x65b0x7ae0x8282x7b2cx4e00x65f6x95f4x514dx8d39x9605x8bfbx3002;
第二百八十二章 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