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外面,顧昀活動了一下身體,準備去找一下帽子叔叔。
想著打聲招呼,他就回去了。
環顧四周,顧昀發現醫院裡有不少人都在盯著他看。
低頭審視了一下自己身上,這才意識到自己穿得有些另類了。
顧昀尷尬的低頭,丟臉啊。
帽子叔叔呢?
顧昀一邊在心裡犯著嘀咕,一邊抬頭張望起來。
可是在這醫院大廳里,顧昀壓根看不到帽子叔叔的身影。
回想起來,進醫院後,女生似乎被推進了急診室。
於是,顧昀決定前往急診部看看。
到了急診部,顧昀怕打擾到別人,只是站在外面偷偷瞅了瞅,並沒有看到身穿制服的帽子叔叔。
現在怎麼辦呢?
顧昀看了一眼手機,時間已經快中午了,要不先出去吃個午飯吧?
正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一個帽子叔叔從大廳走了過來。
顧昀認出了這是另一個帽子叔叔,立刻走了過去。
「帽子叔叔,我和另一個帽子叔叔分開了,現在也不知道去哪。」
「你跟我過來吧!他們在樓上。」
顧昀跟在了帽子叔叔旁邊,這次再看向周圍,目光少了很多。
進入電梯後,兩人來到六樓,走進一間病房,另一個帽子叔叔正坐在裡面。
「王哥,情況如何?女孩還沒醒嗎?」
「嗯!她發燒了,已經輸了液,估計下午才會醒來。」
「好吧!」
顧昀看到女孩已經換上了病號服,自己的衣服則放在一邊,走了過去,扯下身上的床單,把衣服給換上了。
「帽子叔叔,要是沒什麼事的話,我可以走了嗎?」
年長的帽子叔叔點了點頭,說道:「可以,不過你和你的朋友需要去我們所里錄個筆錄,不急,下午去一趟就行了。」
做好人好事有時真是件煩心事,就像這次,還得去帽子叔叔那兒做個筆錄。
幸虧顧昀是大學生,沒有工作纏身,要不然還得請假去做筆錄,也難怪太多的人都不願意做好事了。
還有一點,他遇到的帽子叔叔態度倒很好,看網上說的那些,有的帽子叔叔剛開始甚至會懷疑你是不是嫌疑人……
顧昀點頭應道:「好,那我就先走了。」
和帽子叔叔道別後,顧昀出了醫院,來到外面打了一輛車,回家。
車上,顧昀給石延龍發消息問道:「你在哪呢?」
「家裡,你呢?」
「要回家了,我先回家,然後去吃個午飯,咱們下午一點多見面。」
「好,沒問題,那個女孩怎麼樣了?」
「應該沒事,就是發燒了。」
「先不聊了。」
放下手機,顧昀也到了小區。
顧昀家裡條件不錯,所以在學校附近買了一套房子,他平時不在學校裡面住,都會來家裡住。
回到家後,顧昀立馬脫了衣服,想去衛生間洗個澡,卻發現自己胳膊纏著繃帶。
這下可好,連澡都洗不成了。
下午去見警察叔叔的時候,必須讓警察叔叔給自己頒發一個見義勇為獎。
如若不然,可就虧大了。
做個好事,自己還受傷了。
還有那個女生,希望不是什麼網上的「小仙女」。
三觀正的女生若是見到有人為救自己而受傷,多半會以身相許。
而網絡上的「小仙女」則會說道:「誰讓你救我了!我叫你救我了嗎?你受傷關我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