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琳。
林塵確實沒有想到丁琳給自己打電話。
按照咖位來講,丁琳目前應該算得上人氣天后第一階梯了。
而且和其它人並不一樣,丁琳還從來沒有參加過綜藝節目。
她的人生就三件事。
第一,唱歌。
第二,開演唱會。
第三,旅行。
除了這三件事之外,丁琳從來沒有怎麼幹過別的。
以她這樣的咖位,出場費那可是老高的,但是絕對會有人邀請的。
據說《歌王爭霸》其實邀請過丁琳,但是丁琳卻是婉拒了。
說來林塵和丁琳也是相識五年多了吧。
記得第一次見面還是在丁琳的演唱會,因為妹妹林曉是丁琳的腦殘粉,結果在歌迷會上鬧了點誤會,林塵竟然被當作幸運的觀眾上台了。
後來呢也算是替《失戀33天》宣傳了。
林塵一口氣替丁琳寫了《情歌》、《體面》、《說散就散》三首歌,這三首歌也是讓丁琳的名氣更進一步。
稍後的《繡春刀》合作中,林塵讓丁琳唱了主題曲。
至於《天下無賊》的合作中更是讓丁琳唱了《玫瑰人生》和《知道不知道》兩首歌。
可以說,歌壇中林塵只替丁琳寫了這麼多歌。
兩人的關係也尚好。
曾經倒有緋聞傳出來,但是林塵第一時間否認了。
他一直都沒有打算找一個圈裡人,至於丁琳倒是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林塵是那樣的人嗎?
只是合作關係。
咱不要摻雜複雜的感情問題。
對於《蒙面歌王》的籌備工作中,林塵想了很多歌手,但是壓根就沒有想過丁琳。
林塵沒有膨脹到自己製作一檔綜藝,然後無數的人過來。
那不扯淡嗎?
況且,丁琳這樣的要麼是當導師的,要麼就是去《歌王爭霸》的舞台上,她來這個舞台有啥用?
於是,林塵苦笑道:「別鬧,這個真的不適合你。」
「林導,我的出場費可以按友情價,您先別急著拒絕。」
丁琳忙說道:「我是真的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想要戴上面具來證明一下自己,或者說是鍛煉一下唱功,我覺得這對於我們雙方來說是雙贏的。」
酒店裡,一旁的經紀人慾哭無淚。
多少綜藝節目拿著白花花的票子哭著豪著求丁琳參加節目。
甚至有開出3000萬的價格了。(這個時空出場費還沒有那麼浮誇)。
結果丁琳都拒絕了。
結果倒好,丁琳想要參加《蒙面歌王》這個欄目。
林塵反倒拒絕了。
丁琳低聲下氣的表示要參加。
尼瑪。
劇本不對啊。
我們是天后。
懂不懂?
只看得丁琳呵呵一笑:「成,那就這麼說定了,第二期算我一個。」
掛了電話後,經紀人黃哥望著丁琳說道:「我說你到底咋想的呢?咱們要參加也是參加《歌王爭霸》啊,你拒絕了那方參加《蒙面歌王》回頭可就得罪了芒果台了。」
「無妨。」
丁琳不在意的說道:「我又不靠芒果台的平台,大不了以後不合作就行了。」
「為什麼呢?「
黃哥搞不明白:「咱們和林塵交情歸交情,可是林塵也沒有明確說你一定要幫忙,況且真想幫忙那麼去友情出場當個嘉賓多好,幹嘛非要當歌手……」
有點嘮叨的黃哥突然說道:「琳琳,你不會還點擊著林塵吧。」
「黃哥,你這說的什麼話。」
丁琳搖頭:「我就是點擊你覺得有用嗎?」
黃哥輕輕點頭:「這倒是,林塵肯定是彎的,導演有幾個直的?」
……
林塵可不知道自己被這丁琳的經紀人給誹謗成彎的了。
這事就是知道了也不需要解釋。
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