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奴這首歌莊言還是從《活著》裡面知道的,余華在自序中就說過,他寫這本書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聽了這首歌。
從某種意義上說,福貴的境遇和老黑奴是一樣的,親人逐漸離去,最後孑然一人,但是最終卻對生活保持樂觀的態度。
相對於中文翻譯過來的歌詞,其實莊言更加喜歡英文原版,不過他本身英語就是個半吊子,屬於能看不能寫的水平,就沒有必要拿英文去裝逼了。
而且這個時代,似乎英文也裝不了什麼逼了,英文雖然還是使用範圍最廣的語種,但是,卻已經不是什麼「世界語言」,在中國的義務教育裡面也沒有了英語這門課,英語成為了自選科目,跟其他語種一樣,想學就學,不想學也沒人逼你。
可能是語法的原因,又或者是中文翻譯一般都很委婉,所以莊言感覺這首歌的中文翻譯讀起來總有些奇怪,唱起來就更加奇怪了。
就比如原歌詞中的「old black joe」,意為老黑奴,但是在中文翻譯中就變成了「把我呼喚」,雖然委婉,但是卻少了一些直入人心的力量。
……
吳昊是個中學語文教師,授課已經十多年了,算是個資深的老教師,從他生下來的時候科技革命的巨輪已經轉動起來,可以說,他前面這半生就是在一次一次科技革命中度過的。
在這種情況下,他能成為一個語文老師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因為他們這代人,大部分人都投身到了科技發展的洪流之中,根本沒幾個人想要從事文學類工作。
他一開始教書那幾年,學校對語文這麼課可以說是極其的不重視,只要學生能夠正常閱讀書寫就夠了,根本沒想過要培養學生的文學素養。他猶記得那幾年,改學生作文是他最為頭疼的事情,那些東西甚至不能稱得上是作文,最多也就是說明文而已。
如果作文題目是「童年」「我的生活」之類的,那麼學生通常寫的作文都是這樣的:我童年的時候,最喜歡的就是我家裡面的那個半導體收音機,看起來方方正正的,是我爸爸送給我的,它的工作原理是……
然後好好的一篇回憶類的作文,就變成了對半導體收音機或者其他一些東西的功能說明,吳昊當時就在想,這些傢伙長大了肯定都是寫論文的好手。
不過後來忽然國家開始鼓勵發展文藝了,吳昊的教學生活就變得輕鬆多了,上面既然有政策,學校也不得不重視起來,從此以後這種說明文就再也沒有學生敢寫了,因為他們敢寫,吳昊就敢給低分。
作為一個語文老師,吳昊當然不少百~萬\小!說,雖然他偏愛從前的老作品,對「文藝界」上面的文章不怎麼感冒,但是他卻一直希望文藝界上面能夠出來一些真正好的作品,那樣,世界的文學水平才能真正地崛起。
一開始,他都會像和尚撞鐘一樣每天到文藝界網站上逛一圈,可是每次都毫無意外地失望而歸,直到有一次,他忽然找了一篇文章,名字很奇怪,竟然是隨手打的幾個字母,但是當時他還是好奇地點了進去。
這一看就停不下來了,他從來沒想過,文藝界竟然還有這樣高質量的小說,完全跟網站其他那些浮躁的作品。
從那個時候起,他就成為了這本書的忠實讀者,但是一直到書看完的時候,他雖然能夠感受到這本書的沉重,但是卻感覺自己有些東西沒有抓住,覺得作者應該還有其他的東西表達出來。
但是這個疑惑,終於在今天被作者解答了,因為那首《老黑奴》。
吳昊坐在書房裡面,默默地又把《老黑奴》重新聽了幾遍,最後他長長地嘆了口氣,開始在莊言的動態下面評論道:「老黑奴和福貴,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他們生活在不同的國家,過著各自屬於自己的生活,膚色不同,嗜好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但是有時候他們就像是同一個人。因為所有的不同都無法抵擋一個基本的共同之處,人的共同之處。《活著》向我們講述了一個人和他的命運之間的友情,這是最為感人的友情,因為他們互相感激,同時也互相仇恨,他們誰也無法拋棄對方,同時誰也沒有理由抱怨對方。他們活著時一起走在塵土飛揚的道路上,死去時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這本書向我們講述了人如何承受巨大的苦難,講述了眼淚的寬廣和豐富,講述了絕望
第二十八章 評論比原文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