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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

    那還是都市報的時代,記者活得很滋潤。

    大學畢業以後,駱千帆在帝都傳媒圈遊蕩了兩年,兩年後逃離帝都回到老家虹城。創立三年的虹城都市報正巧招聘,駱千帆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虹城都市報,繼續當記者。虹城作為一個響噹噹的大城市有大小報紙六七份,從市場占有率來看,虹城晚報是老大,虹城都市報排在老二。

    去報社報到的前一天晚上,最好的朋友——「奸商」老凱和「人民的蛀蟲」宋小鬍子請他吃飯,祝賀他回到「家鄉的溫床」、「人民的懷抱」。

    三個人從小玩到大,駱千帆骨子裡很痞、爭強好勝,一肚子歪點子。初中住校,在宿舍養了個刺蝟被同學告發,氣不過,趁那位同學感冒,假裝關心,給他買來感冒藥,再遞上一杯泡了瀉藥的溫水……

    同學很感動,喝下之後,感冒雖然好了,拉肚十來次,腿都軟,走路要扶牆……

    駱千帆壞是壞,但因為從小到大成績好,一俊遮百丑,老師家長表揚多、批評少,久而久之,被架到楷模的位子上下不來。

    老凱,大名趙凱,學生混子,小個子,大腦袋,一出門能把狗嚇一跳。家裡有錢,臉皮厚,小學學抽菸,初一開始早戀,色得出塵脫俗,見了女人走不動,整天跟在駱千帆屁股後面求他幫寫情書。

    老凱每天都在為交女朋友努力,尾隨、跟蹤、裝浪漫……什麼都幹過。大學裡,見人家在女生宿舍樓下把鮮花擺成愛心求愛,他覺得沒創意,求駱千帆出主意。

    駱千帆說你玩個大的,拉電線,把女生宿舍門口裝飾城一個霓虹彩燈愛心,再做一塊電子顯示牌,寫上她的名字,再買一大包零食,抱一束鮮花,在宿舍門口等著她放晚自習。

    老凱當時就動心了,各種準備,買零食,買鮮花,私拉電線,為此還賄賂了宿管大媽。

    都裝飾好了,那邊也下晚自習了,老凱人模狗樣,抱著鮮花等著,遠遠地看到心動女生走來了,去按開關,沒想到觸電了,電得頭髮倒立。而且電路跳閘,整個宿舍區一片漆黑,洶湧的人潮在黑夜之中把他的鮮花、零食踩得一塌糊塗……這事被駱千帆他們笑了仨月。

    從小學到大學,許多人都覺得老凱是那種自動屏蔽了所有優點的人,但後來證實錯了,這傢伙是個天生的生意精,能折騰,大學沒畢業就開始倒騰海鮮,如今發了財,住豪宅、開好車,混得很勵志。


    宋小鬍子大名宋炭,快一米九的大個子,人長得老相,初中就長了一嘴濃密的小鬍子。跟駱千帆他們一起混到高中,高考英語的時候搶女同學卷子抄,女同學哭著舉報,宋小鬍子被趕出考場,英語被直接記0分,從此結束慘不忍睹的學生生涯。

    蝦有蝦路,蟹有蟹路,家裡人托關係走後門,讓宋小鬍子在虹城當了協警,後來不知怎麼就轉了正。他在轄區里吃得很開,常有棋牌室、澡堂子老闆孝敬紅包。

    ……

    三個人喝了兩瓶白酒,起桌的時候夜裡十一點,都有三分醉意。

    如果喝完了酒各自回家睡覺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了,駱千帆的職場生涯也許會順暢不少。

    可偏偏出了岔子。

    走在熟悉的大街上,老凱脫了個光膀子,邊走數落駱千帆:「駱駝啊,你小子早該回來,在外面混個什麼勁?回家多好,虹城那也是全國知名大城市!宋小鬍子當片警,你當記者,他給我撐傘拔橫,你給我吹牛廣告,我海鮮能多賣不少!」老凱個子不大嗓門不小,一出聲像鵝一樣。

    宋小鬍子也說:「既然回來了,作為老大,我要交給你一件光榮而艱巨的任務:採訪採訪我,讓我也上上報紙,什麼『神勇民警宋炭勇斗群賊』、『好民警做好事不留名,不愧當代活雷鋒』,怎麼好怎麼寫……」

    正胡扯,駱千帆一把拉住他:「有情況——」

    順著手指的方向,三十米外巷子口停著一輛黑色桑塔納,一個男人正把一個年輕女人往車裡塞。

    那女人估計是喝醉了,她使勁兒蹬開男人想要逃跑,又被男人強行塞進車裡,關了車門,一隻紅色的高跟鞋掉在地上,男人也顧不上撿。

    宋小鬍子不想管:「這個時候出來的女人不會是什麼好女人,管他幹嗎?」

    「這他媽像個民警說的話嗎?」



第1章 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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