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在海邊小鎮等待著命運降臨的新英格蘭人,還有將近一千。
這群人中的治安官,羅伯特·丹尼斯,正在儘可能安撫這些人,並希望從人群中尋找幾個能說會道的,去和那些所謂「被復仇沖昏了頭腦而毫不理智」的阿卡迪亞人,進行交涉,允許他們撤回新英格蘭。
羅伯特·丹尼斯,是典型的軍功地主,其實普魯士也有和他一樣類型的人,只不過普魯士叫「容克」。
長子繼承,次子參軍、打仗、殺人、獲封土地。標準的軍國那一套。
正所謂,一步快、步步快。像是羅伯特·丹尼斯這種人,先走一步,這時候是治安官,那麼基本上他的後代就能混到加拿大的頂層圈子。
比如他的曾孫,是加拿大總理羅伯特·博登。最出名的事跡,就是作為加拿大總理,參與一戰,並隨後血腥鎮壓了一戰結束後赤旗遍地時蔓延到加拿大的工人運動。
不過現在嘛,英屬加拿大還並不存在,他這個早期的「開拓者」,此時也只是個上尉,作為安納波利斯山谷地區的治安法官。
鑑於之前他參加了喬治湖之戰,因功受賞,得此地的一大片土地。
在隨後的阿卡迪亞人大驅逐後,又從新英格蘭招募了一些農民來此常駐。
應該說,這些人過了兩年「好日子」。
土地是耕地。
房屋原本就有,把人趕走之後入駐即可。
最鬧心的水利設施和灌既堤壩,這裡之前也已經建造了不少。
總之,鳩占鵲巢,肯定是比自己搭巢要舒服。
只不過,也僅僅是兩年的好日子。
算到現在,也就兩年時間,阿卡迪亞人在大順的支持、和法國正規軍的幫助下,回來了。
不但回來了,居然還有些不可理喻地非要復仇。
有句話講得好,要麼不作惡,要作惡就要斬草除根。
隨著大順參戰,法國在北美抗住了,那麼斬草除根已不可能。於是,既做了惡,又沒有做到斬草除根,那麼報復隨之而來也就是必然之勢。
像是羅伯特·丹尼斯,這屬於是軍事貴族,雖然是比較低級的軍事貴族。他既參加過戰爭,也參與過屠殺和驅逐阿卡迪亞人,若是被人殺了,這就屬於願賭服輸,倒也沒啥。
只不過,其餘的那些定居者、遷徙者、或者叫開拓團成員,就有些過於悲哀。
簡單來說,屬於是被侵略者奴化後的一群人。
這些從新英格蘭跑來的,來此耕種的,大部分是愛爾蘭人。
1609年,英國全面入侵了愛爾蘭,隨後便是一場殖民和「人要換種」的活動。
大量沒收了愛爾蘭地主的土地,成為英國國王的土地。
然後再讓地主過去,然後將北愛爾蘭的土地,承包給大商人、大地主。
每個大地主、大商人,都可以承包3000英畝。
而鑑於那時候英國人口稀少,缺的是勞動力而不是土地,所以每個承包北愛爾蘭、阿爾斯特地區種植園的地主,需要容納至少48個信新教、效忠國王的英國佃戶或者蘇格蘭佃戶。
大量的愛爾蘭人被剝離了土地,甚至當佃戶都沒資格。
而開發北愛爾蘭的種植園,是需要錢的。種小麥,那也叫種植園,並不是只有種甘蔗種棉花才叫種植園。
伴隨著北美的開發、弗吉尼亞公司種糧食破產後該種菸草開始賺錢後,北美殖民有利可圖。
資本是有腿的。
是投資北美種菸草呢?
還是投資北愛爾蘭種麥子?
而英格蘭人、蘇格蘭人,也是有腿的。
同樣是面對招工。
是去比他媽英國還陰冷的北愛爾蘭、阿爾斯特省?
還是去北美?
於是,那些拿到土地的大地主、大商人,肯定希望英國這邊放開禁令啊:原本的禁令,是禁止愛爾蘭人當佃戶。
現在,既不讓愛爾蘭人當佃戶,而能當佃戶的都往北美跑,我花了大筆錢在阿爾斯特、北愛爾蘭弄得地,難道我自己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