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容易吃的利益?
比如松遼分水嶺以北的土地,適合種豆,並且在事實上大順已經拿下了南洋和日本的市場,鐵路修通,資本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可以直接在松遼分水嶺以北建立。
什麼叫不容易吃的利益?
比如北美現在的很多土地,既適合種稻、黍、稷、麥、菽這樣的五穀,也適合種西瓜、棉花、亞麻。
問題在於,要讓這些土地有利可圖,你得為這些土地,準備一大堆的東西。
要在現有條件下,準備一個龐大的消費市場,否則這些東西沒法賣,剩餘價值要在流通中實現,沒有剩餘價值怎麼有利可圖?為了這個龐大的消費市場出現,你可能要移民幾百萬上千萬,因為沒有人就沒有消費。
這,就叫不容易吃到嘴裡的利益。
鐵路修好了,資本會主動跑到松遼分水嶺去圈地種豆。
但,你和資本說,這個北美人口要是達到了三五千萬,你們在北美的土地就值錢了。不如你先花高價買在北美的土地,然後你再出錢移民過去。這樣,百年後等你重孫輩家裡開枝散葉的時候,你家就可以剝削剩餘價值了,土地也就升值了。
道理即便能講通,但人家資本稍微一算,媽的百年之後?這每年的投資回報率、或者平均利潤,只要能到10%,百年之後是多少?
那都是翻了151574倍。一兩銀子變15萬兩,我有這錢干點啥不好?我現在在扶桑買塊地,就算一兩銀子買了100畝地,便宜到死。那100年後,這100畝地能賣15萬兩白銀?這坷垃是金子做的?還是這石頭是金子做的?
的確,大順這邊確確實實是有買地投資的習慣,而且整個天下都非常熱衷。
但其實就還是墨子當年的那個問題:是用?是愛?
買地的人,是愛土地?愛土坷垃?愛這泥土的芬芳?愛這壟溝?所以熱衷買地?
還是因為,要用這土地,作為資產。因為作為資產,土地是最保值的、收益率最高的?
那麼,既然是資本,就要問了:扶桑的土地、大順的土地,你可以找出來一塊一樣肥沃的土地、甚至旁邊的河流、乃至於說積溫降水都一樣的。但這兩塊地之外的社會條件,一樣嗎?
或者說,舉個最簡單的換位思考。
現在,假設,中原某地的大地主,擁有土地4000畝。朝廷說,這樣吧,你的土地歸朝廷了,給你10倍、不,100倍補償,補你40萬畝土地在扶桑大草原上,也就是30里長、30里寬的這塊地,都給你了。
這地主要嗎?
且不說別的,就算帶著人去了……法律是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這個工具需要國家的暴力機關去執行。在中原,這4000畝地,是地主的就是地主的,大順朝廷要維護「法律」,所有土地私有制似乎是神聖且不可侵犯的。那麼就算說挖地窖挖出來了家裡留下的金銀財寶,移了一千百姓過去了,說一如中原制度,六成租子……你看這些佃戶吊他嗎?甚至於,佃戶吊什麼土地私有制的神聖性嗎?就分地了,咋的,大順朝廷還能派兵來維護私有制的神聖性啊?敢來,就跟他幹了!
歷史上,北美在1865年開始迎來了一大波的移民潮。因為剛打完南北戰爭、勞動力不足、宅地法等,所以出台了《合同工法》——這玩意兒,理解成「契約奴」制就行,工廠主出運費,按照契約和利息什麼時候把工資扣完運費,什麼時候算是自由了。
許多人盛讚,這個政策實在是太智慧了云云,引發了歐洲移民潮,帶來了北美人口的快速增長、工業快速發展云云。
但是,這麼說,則完全是空話。
不說種種種種的物質條件,只說最簡單的一條:沒有古納德公司的廉價蒸汽船票,和縮短到12天的跨大西洋蒸汽船旅程——這是所有條件中似乎最簡單的一條,那麼這個政策就是個扯犢子的空談。
若無此條件,還想發展工業,那就只剩一個辦法,取締《宅地法》,逼著農民去工廠,而不是去西進當自耕農。
當然,這不是說,只需要點亮一個蒸汽船科技就行,只是說,蒸汽船這玩意兒只是眾多物質基礎、社會條件中的
終章 九三年(廿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