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僅從鹽稅上看改革,確實頗為成功。
但從執行和政策上看,和林敏一開始的鹽改設想差距頗大。
不過剛才劉鈺問他對喊冤一事如何看,他選擇不問不談而是要去看蒸汽機,這就表明了他的態度。
劉鈺還是給他們這些拍腦袋的改革派留了很大的面子,找了一個很好的台階。
這年月,周樹人的文章自然不存在,劉鈺也不能直接說那個折中開窗戶拆房子的說法,便用了已有的典故。
唐太宗曰: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
孫子曰: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敗。
是以台階也就呼之欲出了:正是因為這些拍腦袋的改革派提出的扯淡想法,才推動了這次鹽政改革用了折中手段並且成功了。
拍腦袋改革派要搞全面的廢棄監管,所以才有了劉鈺這個繼續監管的改革。所以,首功就是拍腦袋改革派的。
取法於上,僅得其中嘛。你們就是這麼想的,對吧,要不然這改革能成功嗎?
至於放票的過程,在林敏看來,簡直就是在狂打理想信念的臉。
幾個月前的放票,自然就是按照劉鈺說的「明票暗引、半票半引」的辦法來的。
只要思想一滑坡,辦法有的是。
只要想要作假和搞內幕操作,簡直不要太容易。
在劉鈺名單上的一部分被孩兒軍查辦後認為「有運輸能力、有資本周轉、有市場份額」的前私鹽販子,在公平的抽籤中,「恰好」拿到了足夠的鹽票。
並且迅速地搖身一變,從最高死刑的走私犯,成為了為朝廷為百姓服務的銷售商。
這時候還不是要直接搞湘楚鹽區改革的時候,還處在準備階段,故而僅僅是淮北鹽區的事。
事情也就不要更簡單。
幾個月前,他為了把說的太直白的劉鈺往回兜,說現在朝廷要復唐時劉晏的鹽政政策,實際上也還是折中辦法。
原本的鹽引法是銷售商和生產商直接溝通。
現在,則是鹽政這邊脫褲子放屁,先按照訂單給生產商下收購指標,然後再把鹽賣給銷售商。
看上去似乎這也就是個脫褲子放屁的手段。
實則不然。
當然他未必看得明白,但在劉鈺看來,這次鹽改的本質,是工業資本主導商業資本,來取代之前的商業資本主導工業資本。
之前的鹽引,算是商業資本主導,於是必然製造稀缺、短缺,從而提升價格,提升他們手裡的鹽引價值。
比如袁世振改革前後的鹽引囤商,他們為什麼能夠低價收購鹽引?因為有引無鹽,只有生產被壓制、生產不足,他們才能賺這個差價。
這要是生產充足,人家傻啊,明天就能憑引取鹽,結果今天值100兩銀子的票60兩賣給囤引商?
劉鈺在南洋見的多了,荷蘭人遏制生產、砍伐丁香、焚毀豆蔻,不都是這個思路嗎。
荷蘭東印度公司就是標準的商業資本,他們的邏輯當然是一致的。
而現在,產鹽的簡易工廠化改造之後,對產鹽的工業資本來說,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賣更多的鹽,賣的多,他們就賺得多。
同時,把銷售運輸的商人無限拆分,也算是一種反壟斷手段。
將原本操控鹽引的幾個大鹽商用極端暴力的手段、甚至直接不承認習慣法契約和前朝的鹽引法權,直接拆成了數百個大大小小的小鹽商。
現在是工業資本抱團,成立了產鹽大公司;而商業資本,被劉鈺從幾家,拆成了數百家,頹然無力。
如何防止產鹽業自行降低產量?這裡面,鹽官的作用就體現了出來,本質上,這是訂單產業。
由朝廷提前簽訂訂單契約,完不成有國家的暴力機器,告訴這些產鹽的什麼叫「罰款」和「違約金」。
當然,也不是沒有好處。朝廷給出的條件,是如果經營出現了資本缺乏等情況,會有內帑給予貸款扶植,而且貸款利率很低,只有1分利,也就是12%,在大順是絕對的低息貸款。
而這一套邏
第七三三章 大獲成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