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那段日子,黃宗羲也見了許多朋友,有舊識,有新朋有官場大員,也有致仕鄉宦,還有商賈巨富,多日的聚會應酬,各種朋友結識了一大群。
這次大會開了有十多天,最後大家都滿意而歸。復社不再是群龍無首一盤散沙,他們推舉了新的社長。而新社長就是黃宗羲,這是他怎麼也沒有料到的,又推舉了數名副社長,分別由顧炎武、吳應箕、顧果、鄭元勛等四人為副社長。
李春江和陳貞慧等五人,被選為名譽社長和名譽副社長。
復社又與其它諸社聯盟,一時聲勢雄壯。
最後在李春江等的提議下,復社與聯盟的諸社,都添加了社綱,其中第一條就是永遠忠於大漢,永遠擁戴大漢皇帝。
所有成員都宣過誓言,忠於大漢忠於大漢皇帝。
復社甚至還得到了一個特權,他們有權把自己的建言遞交給朝廷,把自己的聲音傳達到朝廷,傳達給皇帝。當然,復社成員們的建言摺子得先交到復社總部。
為此,復社又還成立了一個復社理事會。選舉了三十六名理事,以後重要的事務,都由五名社長和這三十多名理事一起商量,包括社員們的建言摺子,交到理事會討論後,多數通過的,再由社長黃宗羲呈給朝廷。
李春江還宣布以後朝廷會每年給復社理事會拔一筆資金,社長和理會們,還能拿一份年薪。
不過相應的,以後復社如果要舉行集會,都得事先向當地官府遞交備報,會議的內容也得備份上報。
黃宗羲覺得拿朝廷的錢。總有種被朝廷收買的感覺,可李春江堅持,說這是為了讓士子們有個更好的環境。也讓他們能夠更好的把士子們的建言及時的整理並報告朝廷。
話說的這麼大,黃宗羲只好同意了。其實這筆款子還不少。因為復社成員有一萬多人,各地分社眾多,因此朝廷每年給復社一萬塊經費,另外每社長一年一千塊,副社長五百塊,理事和各省分社社長副社長各三百塊。
李春江甚至在南京拔了一座宅子,然後掛上了復社總社的牌子,做為了他們的總部。
按新訂的社綱。復社的社長、副社長、理事和各省、府分社長、理事們,都是由社員選舉,然後報請朝廷,由朝廷通過任命的。而且每人的任期三年,並規定最多連任兩屆。
從這方面來講,黃宗羲覺得自己似乎已經成為了朝廷的官吏。
而朝廷還在復社派駐官吏,設有一個監事會,派遣多名監事,還有一名監事長。這些人都不是復社自己選出來的,甚至不是復社成員。
而復社所有的重要會議等。都必須有他們出度。
對於這些附加條件,黃宗羲覺得有些鬱悶。但最後大家還是通過了,畢竟朝廷花了這麼多銀子。肯定不會完全放手的,軍中不也還要派監軍嗎。好在監事也是士子出身的官員,不會是太監,要不然大家肯定不會接受。
大會結束後,黃宗羲回了家鄉紹興。
雖然當了社長,可畢竟鄉試重要。
回鄉時,他聽說各地都在開展換契行動,當聽到換契還要徵收百分之八的契稅時,黃宗羲心裡有些不滿。
一回到京。家裡就告訴他衙門來催了好幾次換契之事,說再不去更換。以後沒有新契可就要沒收田宅財產。
黃家在紹興餘姚縣通德鄉黃竹浦,一個安寧的鄉下。
黃家也算是鄉里的大戶地主。平時也都是靠出租收佃放債收益,家裡人多不事生產,一心只是讀書科舉,然後出仕做官,賺下的銀子又拿來置地放債,祖祖輩輩都是如此。
「夏收已過,租子也該收了。」
黃宗羲對管家道,這附近的人家大部份都是佃種他們家的地,且都拖欠的厲害。眼下已經夏收,如果不馬上下鄉催租,只怕農民們到手的那點銀錢,轉眼又不知道哪去了。
「大爺,今年的租子佃戶們都已經送過來了,連著往年欠的,也多是補上了。還有拖欠的,也只剩下最窮的那幾家。」
管家的話讓黃宗羲大吃一驚,什麼時候佃戶們不再拖欠佃租,甚至不抗租了?
江浙地區雖然富裕,可也是重賦地區。
《明
第516章 地主家也沒有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