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在野

    b 史可法知道「除封疆、逆案、計典、贓私不准起用」,最關鍵的就是「逆案」二字,東林與閹黨是不共戴天之敵,根本沒有緩和餘地,其餘三種情況都只是附帶。

    但問題在於東林君子中因為「封疆、計典、贓私」三種情況不幸落職者也不在少數,真要引發黨爭東林這邊也有很多在野官員會無法起復。

    只是一旁的張慎言卻是笑出聲來:「大司馬,這件事你只管放心便是!誰叫南都現在掌握在我們手裡,我想大家都分得清誰是君子誰是小人,關鍵是要堵住這些亂臣賊子的起復之路。」

    對於一脈相襲的東林、復社來說,他們之所以敢於打著「立賢」的名義擁戴潞王,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枚卜案之後,東林君子一直在京師失意紛紛被貶落南京,但是在京師失守的現在他們卻因禍得福在南都占據了絕對優勢,想怎麼折騰都行。

    史可法卻覺得張慎言這句有些孟浪:「有些事情不能操之過急,真要把人逼急了就沒有緩和餘地!」

    呂大器卻是笑了起來:「大司馬放心,我們辦事向來是留有餘地,而且我並不是完全反對起復逆案中人,而是反對起復馮銓、阮大鋮,所以才會特意把監國詔書改回去!」

    張慎言也有同感:「沒錯,我們與閹黨之間自然留有餘地,但唯獨馮銓、阮大鋮不可起復!」

    也有人提出了相對緩和的建議:「馮銓起復不起復這事可以再議,阮大鋮絕對不可起復!」

    「是啊,起復逆案中人的問題與否我們可以與馬瑤草慢慢談,但唯獨阮大鋮不能起復。」

    史可法明白他們為什麼要堅決反對起復阮大鋮,雖然在欽定逆案之中,阮大鋮並不是什麼重要角色,甚至有許多人認為他並非閹黨,位列欽定逆案完全只是一個冤案。

    但是阮大鋮流寓南都十幾年,已經圍繞著阮大鋮形成了一個極其龐大而複雜的政治集團。

    這當中既有許多當年與東林敵對的逆案中人,也有一些因為與東林對立而打入閹黨的在野官員,還有一些與閹黨、東林都沒有關係的逍遙派,甚至還有一些像楊龍友、方以智這樣的東林與復社中人。


    欽定逆案已經是崇禎二年的舊事,當年列入逆案的閹黨骨幹早已經是風雲流散甚至已經成為一堆白骨,但是北方圍繞著涿州馮銓,南方圍繞著阮大鋮都形成了一個能量驚人的在野集團。

    崇禎十四年周延儒復相,就是東林與阮大鋮、馮銓雙方聯手運作的結果。

    只是周延儒復相之後既然東林眾正盈朝,阮大鋮當即向東林提出起復的請求,東林卻很清楚阮大鋮就是一個風向標。

    一旦阮大鋮復出,他背後的在野集團也會跟著一同起復,所以直接拒絕了阮大鋮起復的請求讓他換個人選,而阮大鋮只能退而求次,向周延儒推薦了已經在南京流寓十多年的馬士英。

    而在場的諸位東林大佬與阮大鋮雖然沒有無法化解的政治恩怨,不少人甚至同阮大鋮還有點交情。

    但是他們都覺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若是馮銓、阮大鋮得以起復,將會引入許多敵對的在野官員形成一個強大的政治集團,朝局將會徹底失控,南都也不再是東林占據絕對優勢的地盤。

    相對於遠在北直隸的馮銓,阮大鋮的威脅更大,畢竟他在南京已經經營了十多年,與很多東林的老對手建立起攻守同盟。

    阮大鋮在野尚且能讓周延儒復相馬士英起復,一旦起復入朝,象張捷、楊維桓這些東林的老朋友肯定也跟著一同起復,東林好不容易在南京經營起來的優勢局面只能盡付東流。

    而史可法也接受了他們的意見:「阮大鋮不可起復,讓馬士英與盧九德換個人吧!」

    他覺得馬士英應當能接受自己提出的條件,崇禎十四年就是因為阮大鋮不能復出,所以阮大鋮才向周延儒推薦了馬士英。

    而馬士英的看法卻完全相反。

    對於劉永錫來說,他還是第一次參加這樣高規格的宴會。

    雖然只是一場家宴,而且赴會幾乎都是貴州鄉黨,但是除了鳳陽總督馬士英之外,在場的人物不是舉人就是進士,而且有著相當輝煌的過往,現在都等著馬士英入閣之後自己能夠有揚眉吐氣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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