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現代沒有進過體制的關係,所以對現代的官場考核,韋寶是知道的很少的。
他也沒有興趣知道現代是怎麼做的。
因為,在現在所處的1625年,不久之前就是張居正的時代。
在考核官吏,淘汰冗官冗員方面,張居正就做的不錯,做出成績了。
韋寶覺得只需要照搬張居正的考成法,已經足夠。
考成法,是中國古代的一種考核制度,目的是注重考核工作實效提高效率。創立者是張居正。
張居正上疏請行在內政方面提出著名的考成法,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
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整頓郵傳和銓政。最後明神宗批准了他的請求。
韋寶現在打的旗號,不正是裁撤冗官冗員嘛。
張居正倒台之後,萬曆幾乎將張居正全盤推翻,但考成法是留了下來的,據韋寶這段時間的了解,各部各個衙門,其實還是有考核這回事的,只是已經名存實亡,不會有人認真對待,也沒有人認真搞。
吏部、都察院,這樣的重要衙門都三天兩頭的換人,連內閣的閣臣都進進出出像上廁所一般,還有誰會在意考核官吏?
明代早期已有對官吏政績進行考核的制度。依據明制,京官每六年「京察」一次,地方官每三年一次大計。
但明代吏治腐敗,法令不行,這些制度或者流於形式化,或成為官員們爭權手段。
張居正眼見了官場中的醜劇和制度變質,深切認識到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並且對其所辦各事均規定期限辦妥,執行「考成法」重要特點即所謂「立限考事」、「以事責人」。
張居正的考成法中,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冊,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
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對所屬官員承辦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須登出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處罰。
六科亦可根據賬簿登記,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同樣亦依賬簿登記,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
萬曆三年,查出各省撫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計237件,撫按諸臣54人。鳳陽巡撫王宗沐、巡按張更化,廣東巡按張守約,浙江巡按肖廩,以未完成事件數量太多而罰停俸三月。
萬曆四年,朝廷規定,地方官征賦不足九成者一律給予處罰。十二月,據戶科給事中奏報,山東有17名,河南2名的官員,因地方官征賦不足九成受到降級處分,而山東2名,河南9名官員受革職處分。
張居正當政期間,裁革的冗員約占官吏總數的十分之三。
張居正立限考成的三本帳,嚴格控制著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
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計」之年便強調要將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專靠花言巧語、牟取信行的官員列為下考,對於那些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盡行裁撤。
同時,張居正又廣泛增添人才,提拔擁護改革、政績卓越的官員,委以重任,因為有考成法在,「立限考成,一目了然」。
徹底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偏見,不拘出身和資歷,大膽任用人才。
這樣得出(六部、都察院、六科、內閣)的問責式架構上,層層查檢,內閣總括其成,是內閣成為實際的政治中樞的例證,成就張居正的改革吏制統治體系。
張居正的考成法對廉政建設的啟示有三條。
注重考核工作實效,提高效率。
中國歷史有一個怪圈,那就是每一個王朝都往往在走入巔峰階段後,即由盛而衰,無法長期保持這種盛世的局面。
其中原因很多,然而有一點是肯定的,當一個社會承平日久後總是會漫逸出只重形式不重實效的浮誇風氣,於是官場中欺上瞞下,偽報虛報的現象滋生蔓延,政令往往成為一紙空文。考成法正是針對這一弊病而採取的對策,通過「月考、歲籍」的方法促使官員們言行如一,提高了政府的辦事效率。
【0689 胡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