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進行挑選,已經初步組建起一支實驗性質的騎兵部隊,規模在五千左右。
很令呂武感到滿意的是范氏並沒有對陰氏進行侵權,也就是製作馬鞍、馬鐙和馬蹄鐵。
同時,范氏沒有前來尋找陰氏要求獲得馬鞍、馬鐙、馬蹄鐵的製作權。
當然了,范氏知道馬鞍和馬鐙,暫時不知道馬蹄鐵的存在。
他們不找陰氏獲得製作權又沒私下仿製的理由相當簡單,不是純粹的不想跟陰
氏起衝突這個原因,尊重的是當下貴族與貴族之間交往的規則。
這種規則有一個基礎條件,擁有「專利」的家族不能衰弱,等於還是用實力來說了算。
某個家族沒有經過同意,對一個家族的「專利」進行了侵權,知道事情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展開嗎?
比如,某個家族侵害陰氏的「專利」了,導致呂武對那個家族發動私戰,任誰看來都會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
同一個國家的家族,互相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不想惹眾怒為前提,沒有家族會肆意干「侵權」的事情。
像是晉國的趙、魏、韓三家,他們不知道對方擅長於什麼嗎?肯定知道的!
然而,包括智、范、郤、欒等等家族,他們不清楚對方的「專利」是什麼嗎?
他們都有那個能力去進行模仿,對「專利」的尊重卻是一直保持到「戰國時代」才被打破。
不是他們傻,沒看到某項「專利」的好處,一來是「侵權」的代價太大,再來則是貴族之間對規則的遵守。
進入「戰國時代」等於到了大爭之世,互相之間沒矛盾都會開打,誰還管那麼多呢。
所以,范氏明明知道了馬鞍和馬鐙的好處,仿製起來的難度不大,自家已經開始在探索騎兵的建設卻沒有仿製,看上去有那麼些傻乎乎,真實情況則是仿製帶來的代價太大。
不止是范氏會跟陰氏的關係變得惡劣,還有范氏要顧忌其他家族會怎麼看待他們。
從這裡完全能夠看到一點,任何的遵守規則都是建立在越線會遭到裁決的基礎之上,有威懾才能使人尊重規則。
「我家徵召三『師』,再集結五千騎士。」呂武接下來要幹的事情是讓破壞規則的秦國付出代價。
宋彬問道:「魏氏出兵多寡?」
回答問題的人是梁興,道:「亦為三『師』。」
響應國家號召只是出動一個「師」南下,自家有所行動卻要出兵三個「師」,會不會被人側目?
那麼就要再次強調現在是個什麼歲月,是「家天下」的時代啊!
各自出動一個「師」南下是眾「卿」的提議,並且得到了國君的認可。
陰氏和魏氏已經完成了對國家的義務,法理上對國家並不存在虧欠,動用再多的兵力去干私活,誰還能管得著?
呂武說道:「我家與魏氏先攻『大荔之戎』,分而食之再行進擊秦國。」
這一次陰氏和魏氏並沒有主動對晉國各家進行邀請。
如果其他家族想要再次參與西征,算是他們主動請求,有什麼鍋都不能算在陰氏或魏氏的腦袋上。
上述一點很像是脫了褲子放屁,卻是顯得非常重要!
宋彬又問道:「何時出兵?」
回答的人變成葛存,說道:「約為秋收之後。」
秋收再用兵能減少自家的很多顧慮,免得將士心裡掛念自家的收成,再來就是等敵人秋收完成過去能美美地搶上一把。
對於陰氏來說,秋季用兵的好處之一是戰馬的膘已經養起來,能夠經得起更多的折騰。
另外一點因素,楚國既然已經出兵北上,晉國必然需要再徵召軍隊南下增援。
陰氏和魏氏需要的是等待國君提出每家需要再出多少兵力納賦,先完成對國家的出兵義務,再干私活才能令人無從指摘。
很矛盾是吧?然而事實就是這麼一個回事。說明做什麼事情的先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