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略微感嘆一下之後,李志高又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該幹嘛了,想了想,決定去圓一下自己當初的土豪夢,先把豪車給買了。
由於空間變大了,還能變形,這讓把車帶過去成了可能,考慮到還要開去1910年的大清朝,因此小轎車是不用考慮了,越野車是唯一的考慮。
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李志高選車總是選國產車,這麼選了一圈,最終李志高選中的是國產的民用版梟龍越野車。
其實還有民用版猛士可以選的,但猛士是參考的悍馬,好雖然好,但在越野能力上,比如最小離地間隙,涉水深度等方面,還是不如參考了德國烏尼莫克的梟龍好。
換句話說,民用猛士速度更快,更舒適,更適合在簡易公路上跑,而民用梟龍則更適合在惡劣路段上跑,並且故障率也比猛士略低。因此綜合了一下各種參數,雖然梟龍價格要比猛士貴,要一百多萬,但去到清末的話,還是梟龍更合適。
買完了車,開著到處兜了幾圈,稍微適應了一下之後,李志高立刻就喜歡上了這輛國產越野車。
馬力大,艹縱好,油門反應敏捷,掛檔靈活,音響也不錯,噪音雖然有點大,但也在接受範圍內,總之,正是自己需要的。
也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李志高開著開著就開到一家公司樓下,然後扔給樓下保安一張百元大鈔,就在保安的眉開眼笑中,直接停在大樓門口的保安亭邊上。
等了半個來小時,就在李志高變的焦躁,打算開車離開的時候,他的眼神忽然愣住了,因為他看到了從大樓里出來了一對年輕男女。
男的陽光,女的漂亮,男的不認識,女的卻很熟。
沒錯,那個正在跟旁邊的陽光帥哥說說笑笑的女人,正是自己的前女友。
自己當初跟女友在大學談了三年多,畢業後並沒有立刻分手,破了大學畢業就分手的詛咒。原本以為能終於修成正果,走到一切,最後邁入婚姻的殿堂,沒想到畢業才不到三個月,女友就提出要跟自己分手。
雖然當時的表面原因是工作忙,見面時間少,覺得不合適,不想耽誤自己之類的,但根本原因彼此都心照不宣,那就是自己前途渺茫,而她卻工作順利,收入大增,而且還有一個高富帥富二代在不停的追她,而很顯然,那個一身名牌的陽光男孩兒,應該就是那名只聞名沒見過的高富帥了。
其實李志高曾經換位思考過,覺得大家以前都在學校里,經常在一起,比較單純,加上沒什麼對比,這才走在了一起,本身感情基礎並不算多高,而踏入社會之後,面對劇烈的變化,人都會變的現實,不止是她現實了,其實自己何嘗不是?因此,對於女友當時的背叛,不,或許不能說背叛,應該說選擇,自己是選擇了理解,畢竟自己那時候確實挺廢,的確已經配不上她了,所以見面後和平淡定的分了手,搞了個再見也是朋友的關係。
但其實,淡定神馬的那都是扯淡,只有自己知道,分手的當天晚上,他一個人找了個酒吧喝的爛醉,嘗試了人生的第一場醉酒,醉的一塌糊塗。第二天醒來,當他發現自己渾身.的在一個陌生人的家裡,聞著陌生的香水味,摸著陌生的蠶絲被,並且在聽到洗手間有人正在洗澡的聲音後,二話不說,穿起衣服就落荒而逃,連什麼情況都沒問。
現在想來,那時候似乎跟人搞了個一夜情,但情況究竟如何,是真的想不起來了,畢竟那時候自己還挺純情,做不到如今這麼無恥,要換了現在的他,指不定就打開洗手間,先看看對方長的漂亮不漂亮了。
那次宿醉之後的第三天,他就同意了二叔的提議,去當了鄉村醫生,雖然主要是能有個工作先幹著,但也有逃避感情的因素在裡面。
原本,李志高覺得自己已經忘了,誰知道今曰又鬼使神差的來到女友工作的公司,還竟然傻傻的堵在對方公司門口等對方,更離譜的是,竟然讓他給等到了!
看著那對男女說說笑笑的慢慢從車前走過,李志高真想立刻就笑著下車去,搞個貌似巧遇的打招呼,可最終他還是一動不動的坐在椅子上,愣愣的看著對方走遠,並最終上了一輛黑色的保時捷卡宴,然後一路揚長而去。
自嘲的一笑,緊接著,就是止不住的大笑,笑的自己眼淚都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