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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莊主的權利和義務

    readx;    當初李志高離開劉家的時候,已經留下了足夠的藥物,並教會了劉金水扎針打吊瓶,此後都是劉金水在伺候奶奶,而這麼連續幾天掛水治療,劉潤生的老娘早就大好了。

    果然,當李志高親自過去查看並檢查了一番後,發現劉潤生的老娘病情恢復的很好,已經不咳嗽,算是初步康復了,如無意外,最多繼續治療一周,就可以完全康復了。

    當然,這也讓李志高暗自感嘆,這年代的肺結核病菌耐藥姓就是差,這才幾天,就效果這麼好,要是換了現代社會,沒有一兩個月別想好,甚至有些頑固的肺結核,四聯療法都不管用了。

    由於李志高的atv能坐四個人,所以帶上劉潤生後,還能坐兩個,而聽到李志高要開車去辦事兒,眼饞不已的馬文也死活要跟著,無奈,李志高只好讓馬文坐上來,讓他一償所願。

    莊園的主人,並不在莊園裡住著,而是在縣城裡居住,所以離著並不遠。

    對此,李志高還不理解,覺得好好的大別墅不住,幹嘛在縣城裡窩著,但一聽劉潤生的解釋,立刻就明白了。

    原來,在這個年代,住在莊園裡未必就比在縣城裡舒服,而且縣城裡各種設施都有,辦事兒很方便不說,好玩的地方也多,比如記院,戲館,大煙館什麼的,這些地方,那莊子裡就沒有了。

    這個時候,由於天災[],加上外來廉價糧食的入侵,種地收租賣糧食神馬的已經不是個好買賣了,不說很多佃農、貧農大量破產,很多地主也過的不怎麼好過。

    此時的地主,要麼是過苦曰子死扛,要麼是變賣財產另作他法,再要麼,就是進化成惡霸豪紳。

    那家莊園的主人叫陳松靈,年齡也不大,才三十來歲,典型的紈絝子弟,從小到大就好吃懶做,愛慕繁華,而且是個抽大煙的大菸鬼,這家的產業,是他繼承死去老爸的產業,但經營上面卻是一竅不通,只會幹吃老本。他這樣的人,自然捨不得離開繁華的縣城,可那個莊園離開縣城有五個時辰的路程,一來一回很是麻煩,於是他乾脆住在了縣城裡,莊子裡的事兒,都交給下人打理。


    交易過程很簡單,對方當時剛抽完大煙,迷迷瞪瞪的,在看到李志高一方痛快的拿出銀票,也不怎麼討價還價,直接一千六百兩成交,因此就這麼一轉眼的功夫,李志高就成了莊園主了。

    雖然有了地契,成了陳家莊的新莊主,但事情並沒那麼簡單,他還得去莊園,跟莊子裡的下人農戶去打個招呼,說一下新章程。

    具體來說,李志高買了人家的莊子,並不是只買了土地那麼簡單,不僅僅是獲得了土地的所有權,同時還買下了某種義務,一種照顧好大量依附莊園土地生活的佃戶們的義務。

    佃戶不同於家僕,他們並沒有跟著土地賣身給李志高,本質上還是自由民。雖然他們有人身自由,但卻沒有生產數據,必須依附莊子的土地生存。

    具體說,就是佃戶都長期租莊子主人的土地耕種,有收成後按照比例分成,就跟房主與租房客之間是一樣的關係,如今土地產權變更了,他們自然也得跟著另外簽合同。

    從法理上,李志高完全可以把這些佃戶都給開了,另外再找人耕種,再找的人,可以是找新的佃農,也可以自己僱傭家僕跟僱農耕種,或者乾脆荒著地皮也行,總之方式就很多了。

    可是,雖然法理上那麼做都是可行的,但情理上就不行了,而且目前實際上要這麼做也行不通,根本沒法隨心所欲的處置那些佃農。

    按照劉潤生的說法,那些佃農都是長期靠這些土地吃飯的,很多都世代靠此為生,換句話說,他們耕種的土地雖然不是他們自己的,但卻是他們的命根子,一旦李志高這個新地主不按照過去的章程來,很容易會鬧出民變的。

    那些佃農世代居住在本地,團結姓很強,武力值也不錯,家裡都有個刀槍棍棒什麼的,習武之風也很盛,要是一個弄不好,惹火了他們,他們立刻就會聚眾衝擊莊子,搶東西毀房屋什麼的都是常有的事兒,關鍵你還只能忍著,沒什麼好辦法。

    這是因為官府式微,老早就不管這種事兒了,少了官府震懾,那就只能是私下解決,這種情況自然是看誰本事大,實力強。

    所以李志高目前最好的辦法,就是趕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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