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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8年3月7日,小雨,司法部長辦公室,在一張代表公正性,證據性,透明性的司法椅子坐著的司法部長陳慷,正皺著眉頭看著剛才拿到的中央方案文件。
以多年的經驗,陳慷感覺是震動,司法獨立,這個沒有什麼可以多說的,但是後面竟然說司法人員有區域權,沒有統屬權,這一條也就是說司法人員只有職稱高低之分,沒有從屬之分,而區域權,就是說司法人員如果在某個區域考得職稱,那他就屬於那個區域的司法人員。
後面還有跨區域審判辯證權,也就是說一個案件,被訴人可以進行隨機抽取,到另外一個區域進行上訴,如果兩地審判基本一致,就基本定案,如果不一致,需要雙方司法審判人員辯證定罪。
除了這些,法律條目上涉及到人民能夠起訴相關部門,如果相關部門行為不符合憲法規定,人民都可以起訴他們。而且起訴費用必須相關部門自己承擔,司法部門必須給起訴人提供相應職稱的律師,司法必須給於立案,並且向社會全面透明公開。
法律條文如果不公正,起訴人和被起訴人有權力公開上訴來糾正法律條文,法律條文被認可公正,才可以繼續適用於審判。
法院有權規定執行期限,如果執行人員沒有如期執行,法院有權上訴讓其強制執行。
法律條文必須被非常清晰地解釋給公眾聽,司法人員無條件配合公安法律諮詢平台,向公眾解釋清楚。
陳慷覺的中央這次決心好大,如果這些都能執行到位,那司法公正性,證據性,透明性,獨立性都可以得到保障。
取證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司法部門有權力對公安部門提供的證據進行質疑,這是一種司法部門監督公安部門的方式。
不過這樣做的後果,自己這個司法部長基本上廢了,沒有什麼用了,也許自己要轉行去考個司法職稱去。或是去做法律條文方面研究的學者,也許去社會上為人民服務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在最後一段時光里,也許做點為人民服務的事情,陳慷思考再三,決定將司法職稱考試交給學校裡面進行,這樣更加公正公平,杜絕一些作弊行為,反正那個教育部長我看不習慣,趁我還在位置上,給他找點麻煩事情做。怎麼杜絕作弊行為就看他的本事了。
在個方案在陳慷看來,大部份都能看明白,就是不知道裡面強調銷售合同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中央一定強調突出這個法律,他看不明白。
陳慷經歷過很多事情,有時候陳慷也不明白,懂的很多是為了什麼,是為了自己的生命和利益嗎?好像自己是這樣的,沒有了抗爭情緒,也沒有了任何其他想法,想著修煉平靜的心,就這樣靜靜地死去,因為他覺的自己到了最高點,再往上他也不想了,他認為自己的能力能在這個位置保持就很不錯了。
這一天終於到來了,一直這樣膽戰心驚地小心地活著,至於最後自己也迷失了自己,自己的思想也被自己磨滅了,回顧這一生,自己以前洋洋得意的榮耀,以現在的眼光看來都沒有什麼,反而像恥辱一樣折磨著自己,自己還算是一個人嗎?
現在要嗎退出,要嗎發揮自己的余力為人民服務,不知道後來者會如何評價這個時代的自己,也許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自己這樣的一號人物。
在凝望了牆壁上的巨大仿古時鐘好久,陳慷終於決定不管怎麼樣,自己做最後一件人做的事情,他提筆開始寫方案修改建議。
建議不要區域固定化司法人員,讓他們可以自由流動,每次司法案件,建議在司法隊伍中隨機抽取相關司法職稱的人員組建成一個審判團隊。雖然審判成本會增加,但是為了司法的公正性,透明性,證據性,獨立性,有必要這樣做。
建議在沒有司法案件處理的情況下,各職稱司法人員聚集在一起可以對過去一些案件進行辯論研究,完善法律條文,可以由國家出資進行組建辯論。
建議評職稱不僅僅要考試,綜合考慮,審判案件的經歷,基層工作的經歷。
建議司法人員除了基本保障工資,每次審判都會有個審判資金,審判資金的抽取比例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