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王介甫……」王巨搖頭。
如果說得罪早就得罪了,王安石讓王巨主持三司條例司,王巨主動退卻,那時就得罪了王安石。至於彈劾王安禮,有沒有得罪王安石,王巨也不清楚。
但王巨並沒有與王安石發生正面衝突,又是在地方上,王安石也犯不著對付王巨,那豈不是讓文彥博在邊上看笑話,因此說道:「主要是這四個作坊盈利之巨,我又多次將其盈利置於國用,盈利得以曝光,這讓王介甫心動了。但是有違他的市易法宗旨,於是刻意讓陳襄去杭州,逼我低頭。」
市易法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國家大買辦。
但也沒有那麼簡單。
首先還是要從團行說起,宋朝開國支持各商人組織團行,便於科配與和買,團行內部也可以互相幫助,同時搞地方保護主義,讓本地商賈強壯。
利弊參半的產物吧。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團行性質也在改變。因為各個達官貴人加入,或者當地豪強主動投奔團行,他們立即將團行把控。這便產生了許多惡習,一是國家的科配與和買,向無勢力的中小商人身上攤派,加重了中小商人的負擔。甚至為了便於攤派,還發生了糾人入行的現象,就是你作為一個商人,不入團行* 也要逼你入團行,否則你休想做生意了。
其次聯手壓迫外地商人的貨物價格,然後壟斷,高價出售。造成許多外地商人破產。城內百姓生活成本迅速提高。
此外。因為聯手。勢力強壯,官府也不得不低頭,於是加速了高利貸,以及質店(典當房),兼併土地等現象的蔓延。
所以出現了一幕,京城百姓想買的卻買不到,但這些商貨呢,在外地州府積壓著。想賣卻賣不出去。
這才是王安石推出均輸法的原因。
當然,這一法推出去,肯定讓京城的權貴個個急了。
但如果王安石真的是大公無私,這個大公無私不是指將錢裝他口袋,而是指不以斂財為目標,僅是為了便民,那又不會有那麼多麻煩。
然而這也是不可能的,若那樣就不會有免役法中的寬剩錢了。
均輸法在反對聲音中,宣布失敗。
王安石將薛向調到南方總掌南方調度,實際是等於規模更大。但動靜更小的均輸法。薛向以個人能力,在南方一直做得不錯。
直到今年春天。發生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去年一年未打仗了,也沒有大的災害,國家立即產生大量盈餘。
有盈餘是好事,國庫不空,大家心裡才不慌嘛,況且還有積欠也要償還呢。積欠有沒有償還,王巨不大清楚,可國庫有了大量錢帛,等於王安石手中有了大量本錢可以調用,而非是象開始,國庫空蕩蕩的,他想做什麼,也沒辦法做。
其次便是王巨在慶州搞了一個發展基金。
似乎不錯,可這個利息差太低了,萬一收不回來,那絕對會虧本,王安石敢情將它當成高利貸性質了,高利貸利息那麼高,是有許多債務收不回來。
主要王安石在京城,王巨也不稟報,他看得雲裡霧裡,因此嘗試了一下,讓內庫調出緡錢,以四分利放貸。
這個四分利放的結果可想而知的,要麼是收不回來的,要麼就是放不出去。
但王巨這麼做,無疑讓許多人看到另一條道路,似乎比青苗法更光明、收益更大的生財之路。只是幾乎所有人隱隱感到看清又未看清,於是沉默著觀察著慶州的變化。
然後到了王韶的市易法。
這個能容易看清楚,實際它就是均輸法的翻版,而且收益確實很不錯。
一個叫魏繼宗的平民,看到這種形勢,於是寫了一篇很長的奏章,上書朝廷。奏章里就是專門講團行與大商人的危害,以及市易法的。
它來的正是時候。
王安石立即成立市易務,並且讓魏繼宗參與其中。隨後又將市易務改成市易司,各大重要商業城市設立分點,也命名為市易務。
市易法開始。
一共十二條,主要的三條,每一個市易務置兩個監官、一名提舉官與一名勾當公事官。當地的大商人可以擔任監官或公事官,與朝廷派來的提舉官共同監督約束,以「平價收購或銷售」一些滯銷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