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多謝各位讀者兄弟姐妹的關心。
小雲飛是無傷過關的,除了每次經過那鬼地方就說「環保車會掉下水的。」之外,屁事都沒。
我是左臂多處擦傷,然後摔腫了兩處手臂,鼻子和額頭也撞傷了點。岳母大人幾處瘀傷。
雖然這不是什麼值得說出來的事,但我還是決定說出來,給大家知道下這個慘痛教訓是怎來的。
事情的起因就是我和老婆一家今天5月22日去廣西陽朔旅遊,在十里畫廊遇龍河閱山閱水酒店前面決定租一輛四座的電瓶車。就是出租給遊客的那種。
看見路上好多遊客都在開,也沒感覺有什麼危險就決定去租了。
是我開的車。
說真的,我好歹也算開過小汽車,正準備考科目2的人。
但對這電瓶車我不熟悉,也沒想過輕輕一踩油門就飆到四十公里的速度,然後方向盤不靈,剎車也是反人類地幾乎在離合那邊,而且不靈光。
結果我是一頭撞到了路邊一輛三輪車,然後再掉到一條不深的溝里。幸好還有安全帶,不然我和我的家人都完了。
不幸中的萬幸,我和我家人都沒事,小傢伙更是奇蹟般無傷,否則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自己。
不過接下來問題來了。
車子摔到溝里,不論本身車子剎車是否正常,方向盤本身是否良好,責任全算我頭上。車老闆直接說都特麼是我摔壞的。
開始時拉客的說得都很好聽「哦,你住這酒店的,報個房號,不用押金了。」,大家都沒想過,如果有意外,要賠多少。
結果一出事,人家直接堵酒店大門口了。
一開口就是一萬一千塊。
說是車身壞了,電瓶浸了水,然後各處損壞,還大條道理地說車子買回來是2萬8。
我打電話給一個桂林的朋友,他直接告訴我,那些電瓶車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因為包括四座電瓶車和四人單車在內,都特麼出過大事。
但那又如何?
越是風景好的地方,警察越不好使。
我打了電話給幾個廣西的朋友,都讓我私了算了,只是同為廣西口音的電話,讓老闆最後『勉為其難』收了我5000塊了事。
然後我撞的那輛停路邊的,旁人都說是已經報廢的三輪車,又宰了我2000,不然我別指望全家能出十里畫廊。
加上吊車和亂七八糟的費用,一共7500。
我不想評論地方的事。
這次的事給了我一個血的教訓。
也希望藉此機會轉告看到這的大家。
任何景區租借的電動摩托和電瓶車、四人單車都不要租。不是說不照顧貧困地區人民的生意,而是這些玩意你別指望有任何的維修保養,因為租給你的人他自己都不懂,是外面的老闆整條村承包了的。而且不會有任何的保險,出什麼事,都是你自己的全責。哪怕你買了人身保險都還是你的錯,保險公司不賠。
好了,一個稍微好點的消息,我的左臂在噴了雲南白藥之後開始消腫了。應該沒大事,回去之後拍個x光,只要沒骨裂什麼的,這次算揭過了。
打字沒太大問題,等我整理好思緒就恢復更新。
第1134章在出事前就寫好大半了,我趕得及補上個尾巴就今晚發吧。
唉!唯有保持更新這個節操,我是無論如何都不想丟掉的。
這次旅行虧大發了,最後的最後,求安慰,求月票,求1塊錢的打賞(希望打賞一塊錢就好,我現在求的是心裡安慰……)。
ps ,特別鳴謝慕容明德兄弟,你持之以恆地連續數月每天給我打賞1塊錢,這份關愛,雲飛銘記於心。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