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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斯巴達三百勇士》的劇本還沒有完成,但合約已經擬定好了相關的條款,在拍攝過程中,必須以馬修認定的劇本為準,如果沒有他的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劇本中有關列奧尼達角色的描寫和台詞;馬修有權參與其他角色演員的挑選,其他演員的使用必須以他的意見為先,他還有權指派高級化妝師、髮型師、站位替身、動作替身和服飾管理員等等。
劇組為貝拉-安德森提供的薪酬,每周不得少於7000美元,還要為她配備工作車輛,以及在片尾字幕打上貝拉-安德森的名字。
用於宣傳的劇照,需經由馬修過目;如果某張劇照被用於海報設計,天空之舞影業必須與馬修商議;海報定稿前,也需要馬修過目,除了廣告和宣傳,劇照不得另作它用;而且未經馬修的書面允許,劇照不得交給第三方使用,包括雜誌等媒體……
這些只是符合一線明星身份的基本條款,對於馬修來說,最為重要的其實還是片酬。
從扎克-施耐德到弗蘭克-米勒再到大衛-埃里森,全都認為馬修是這個項目最為關鍵和最不可或缺的一環,這也為海倫-赫爾曼張開獅子的大嘴提供了充足的前提條件,而且坦白地講,作為投資者的大衛-埃里森,更為看重的是打開在好萊塢發展的局面,以及項目的成功,利潤反而不是最為緊迫的追求。
海倫-赫爾曼與劇組的談判幾乎沒有遇到太大的阻力,馬修基本上全權放手,在結果出來之前,甚至沒有主動關心過。
經紀人的主要收入就是旗下演員的抽成,天然就會為演員謀求更多的收益。
馬修在《斯巴達三百勇士》中的片酬,依然以基礎報酬外加後期分紅的方式為主。
由於馬修在這個項目中的核心地方,再加上大衛-埃里森急於打開局面和謀求成功的心理,海倫-赫爾曼比較輕鬆的為馬修爭取到了一份高達1500萬美元的基礎片酬。
而在後期分成上,也達到了馬修從業以來的新高。
天空之舞影業公司按照行業內的慣例,與馬修簽訂了一份階梯式的分成,不過與過往不同的是,分成的範圍是全球票房。
分成協議規定,如果《斯巴達三百勇士》的全球票房達到1億美元的話,馬修自動獲得全球票房的百分之一作為獎勵。
然後全球票房2億美元為百分之二,3億美元百分之三,四億美元百分之四,五億美元百分之五。
百分之五也是最高封頂的分成比例。
看似分成比例好像不高,但海倫-赫爾曼談妥的是全球票房總額的分成,而不是票房利潤分成。
也就是說,《斯巴達三百勇士》全球票房總額能達到五億美元的話,馬修的個人分紅獎勵將高達2500萬美元。
當然,誰也不能保證《斯巴達三百勇士》的全球票房能達到這一等級。
遇到大衛-埃里森這樣的超級大金主,可以說是馬修能拿到這樣一份合同的關鍵,不過這份合同在業內也算不上頂級,與湯姆-克魯斯和湯姆-漢克斯根本沒法比。
據馬修最近所知,湯姆-漢克斯在與索尼哥倫比亞進行《達芬奇密碼》的談判中,代表他與導演朗-霍華德,向索尼哥倫比亞影業喊出了全球票房百分之四十的後期分成的報價。
雖然雙方後期肯定會討價還價,但這一報價足以讓人咋舌。
還有紐西蘭導演彼得-傑克遜,媒體爆出來的消息,以他和他老婆作為核心的導演製片團隊,在《金剛》這個項目上,後期分成的比例高達全球票房的百分之二十。
相比於這些頂級合同,馬修還有大把的努力上升的空間。
曾經在太平洋對岸的時候,他甚至在網上看到過相關的報道,約翰尼-德普出演《加勒比海盜》第四部還是第五部的時候,迪士尼影業為了打動他,據說在影片拍攝之前,就向他支付了前期加後期總計高達9000萬美元的報酬。
這是他在娛樂八卦上看到的,真假就不知道了,畢竟那個時候只是隔岸觀火。
十一月上旬,馬修專門抽出時間,正式簽訂了這份演員合同,他也徹底與《斯巴達三百勇士》這個項目綁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