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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第266章 :殺狼取物

    readx;    天空如洗,清澈無雲,太陽高高的注視著大地,雪茫茫一片的荒野,看不到任何綠色生機,死寂一般,風卷著雪花,打著卷飛走了,一匹狼仿佛石雕一般佇立著,要不是雙目中散發著冰寒的鋒芒,令人膽顫,絕對以為是死狼,羅錚驚訝的看著這匹野狼,摸出了手槍,嚴正以待。

    雪地里遇到野狼絕對不是什麼好事,還好是和狼群走散了的孤狼,肚子癟癟的,估計餓極了,但餓極了的野狼更加兇殘,羅錚不敢有絲毫大意,雖然只有兩發子彈,生死關頭,顧不上節省了。

    雪太厚,人的小半身子都陷進去了,行動不便,時間拖久了會引來更多的狼,只能速戰速決,羅錚見野狼不動,乾脆主動出擊,軍人有槍在手,什麼都無所懼,野狼或許是感受到了羅錚的挑釁,很是惱怒的低吼一聲,震動了一下身體毛髮,將身體上面的雪花抖落,朝羅錚走來,低吼著,目光兇狠。

    羅錚早非吳下阿蒙,經歷了太多生死,面對餓狼,沒有絲毫慌亂,見餓狼發起主動攻擊,乾脆不動了,嚴正以待,雙目如矩,冷冷的鎖定餓狼,待餓狼距離自己不過五米時,槍口瞄準了餓狼的眼睛。

    熟悉狼的人都知道狼有「麻杆腿,豆腐腰,掃帚尾巴鐵的腦」之說,狼直面過來,如果是平坦的陸地,羅錚不介意攻擊狼的腰部,但腳下是厚厚的雪,騰挪困難,行動不便,面對的是腦袋,腦袋太硬,子彈打過去未必馬上就死,一旦發出臨死前的召喚,那就麻煩了,而眼睛是薄弱緩解,子彈絞碎大腦,必死無疑。

    然而,羅錚發現這頭野狼不簡單,看到手槍後,腦袋不斷變換位置,不規則晃動著,難以瞄準,繼續向前走到三米位置停下來,兇狠的狼變得狂躁起來,這是攻擊前的蓄勢和造勢,迫使獵物慌亂。

    作為食物鏈頂端之一的狼,自然有一套生存法則,獵食前的心理攻擊手段不少,膽小的往往會嚇的不敢動,羅錚心知肚明,嘴角湧現出一抹冷笑,餓狼感覺到權威受到了挑釁,怒極嘶吼起來,脖子一身,張開了血腥大口,一股臭氣隨著嘶吼聲噴了出來。


    「砰!」羅錚毫不猶豫的開槍了,子彈打破雪原死寂,咆哮著從餓狼的嘴裡射入,遇到阻力後,子彈動能不規則高速旋轉起來,將餓狼的臟腑攪成一鍋粥,子彈余勢未減,從餓狼的臀部呼嘯而出,沒入雪地之中,不見了蹤跡。

    「嗷嗷——」餓狼慘叫一聲,身體轟然倒地,冰冷的目光死死的盯著羅錚,眼睛裡滿是恐怖和迷惑,搞不懂自己怎麼就死在眼前這個弱小的生物手上了?

    內臟完全被絞碎的餓狼沒有了力氣,意識開始渙散,漸漸閉上了眼睛,羅錚走了上去,將手槍收好,用手銬的尖銳部分刺破餓狼的脖子血管,鮮血流了出來,羅錚一咬牙,湊上去吸起來,一個晚上滴米未盡,已經餓的不行了,為了生存,別說是狼血,就是樹皮、螞蟻也得吃。

    咕咚咕咚!羅錚大口喝著狼血,天寒地凍,喝慢了狼血會凝固,到時候想喝都沒有,錯過了這次,未來還不知道多久才會碰到能吃的,必須盡一切可能喝多點,自然法則,生存第一。

    幾分鐘後,羅錚感覺狼血越來越少,狼的身體漸漸變硬,不得不停歇下來,抓起一把雪胡亂擦擦嘴角血污,再含了一大口雪融化成水吞下去,然後用手銬尖銳部分給野狼剝皮。

    野狼的血和肉全部凍成堅硬的石頭一般,不能吃,但皮毛非常有用,羅錚剝的非常小心,連刮帶撕扯,足足半個小時後,一張狼皮剝了下來,羅錚將狼皮從中間一分為二,然後躺在雪地上,把腳撩起來,脫下腳上的皮鞋和襪子。

    之前和鬼手逛街充當誘餌,腳上只穿了雙普通的皮鞋,皮鞋在雪地里行走根本無法保暖,寒由足生,不解決腳的保暖問題,一樣會凍死在這片雪原,在喝狼血的時候,羅錚感覺到血液進入體內產生的熱量就想到了這個辦法。

    狼皮沒有硝制,會很臭,好在這裡天寒地凍,皮肉不會腐爛,臭味並不大,羅錚將有毛的這面將腳包裹著,將貼身的體恤衫全部撕下來,一分為二,當綁腿帶,將褲腳和狼皮捆好,再用襪子套進去。

    兩條腿全部弄好後,羅錚休息了一會兒,感覺麻木的腳有了些體溫,不由大喜,只要腳的保暖問題能解決,羅錚就有信心走出這片茫茫的雪山高原,皮鞋套進去很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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