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對此沒有質評什麼,世上本就沒有絕對的公平,無論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任何國家,都很難做到這一點。所謂的公平公正,只是處在某一條件下時所說,絕對的公平,很難出現。
但所謂的俠士,豈非就是為此而出現。路不平,有人踩。見世間不公,自有正義之士挺身而出。俠肝義膽,就是為了公平與正義。為了自己的,不叫俠,那最多只是快意恩仇;只有為了維護公平、公正與公義,不畏任何的強權與惡勢力,還能挺身而出的,才叫行俠仗義,才稱得上是俠。
林旭深受武俠小說的影響,一向視書中的大俠們為楷模。此刻對那鄭輝動了殺機,一是出於聽聞了吳麗華之事的義憤,二也是為了出於公平、公正的行俠仗義。
既然世間的法律被鄭輝家裡靠著錢財與勢力鑽了漏洞,沒能讓其受到應有的制裁,那他就代表公正法理去制裁這為惡之人,這也可謂是替天行道。
林旭自從經歷了他戴著孫悟空面具收拾了一幫扒手團伙的「大聖俠」那件事後,便曾想過要給自己弄個更酷點兒的行頭與更好聽的名號來扮演超級英雄。但因為受限於他當時本身的物質條件,再加上對這事也並未有太過積極,所以目前只是想了個名號,遠不及岳纖雲因他而受啟發地後起追趕,已是一切備辦妥當地化身「月蝴蝶」開始了她自己的超級英雄之旅。
林旭目前暫時所想定的名號叫「天行者」,就是有著替天行道之意,這名字也是由「替天行道」四字中演化而來。只是他目前為止,還沒以「天行者」的名頭做過任何一件事,也從沒跟人說過,上次在平陽隨岳纖雲一起蒙面行俠,也並沒用這名號。這除了是他天行者的行頭還完全沒置辦好外,也是他想著能讓天行者有個更好的亮相。
而現在,說不得就是到了這個時候。
林旭又轉頭往隔壁628病房的方向望了一眼,心裡有些暗忖地想著,但並沒有付之於口地說出來。轉回頭看了李飛燕一眼,他道:「楊俊軒還在下面等我,我就不多留了,你好好休息。」
「嗯,你也好好休息,晚安!」李飛燕說著話,從床上探過身子抱了他一下,又在他耳邊道:「那個鄭輝的事也不著急,有的是時間,你慢慢想。」
話雖這樣說,但林旭卻覺著時間比較緊迫。因為他除了想要除惡殺死鄭輝外,還需要救那個吳偉華的命。下午那會兒,鄭輝曾放話,說吳偉華進了監獄後,他也會想辦法找人在監獄裡弄死吳偉華。
以鄭輝家的錢財勢力,要做成這事並不難。所以林旭也需要儘快解決鄭輝,他覺著只要殺死鄭輝,那也就從根源上除去了對吳偉華的生命威脅。畢竟鄭輝都死了,自然也就無法再發布這樣的命令,找人去辦這件事情。不過這前提是要快,如果等鄭輝已經交待了這件事後再將其除去,那這事在鄭輝死後,也可能會繼續執行。
不過這總歸也還是有幾天時間的,吳偉華被抓住後,到警察審理再到法院判決,最後押往監獄執行等,這中間怎麼都得好幾天。如果哪個環節稍有延遲的話,說不定拖上十天半月也是有的。畢竟警局、法院也不是鄭輝家開的,一些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的。他們只能想辦法盡力促使這事儘快辦,卻並不能直接使其一步到位。
而對林旭來說,這也算是救吳偉華最簡單的辦法了,殺鄭輝可謂一舉兩得,即除了惡也同時救了吳偉華一命。不然的話,他要是直接劫獄去救吳偉華,那可就難度大增,鬧出的動靜也大了。
無論林旭下午那會兒有沒有出手阻止吳偉華行兇,吳偉華最終都是逃不過牢獄之災的。他既然選擇了動手,那就是選擇了犯罪。而當時還是在大庭廣眾的場合下,醫院走廊里瞧見的都是證人,這點吳偉華是怎麼也逃不脫的。所以林旭雖阻止了吳偉華,救錯了鄭輝,但這點他卻也無可改變,替吳偉華殺了鄭輝並同時救其一命,便已算是還了。至於吳偉華的牢獄之災,林旭卻並沒義務非要幫他得脫,畢竟又不是他害吳偉華坐牢的,而是吳偉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
而且就算林旭願意在這件事上相幫,他也沒什麼好的辦法,總不能還是要去劫獄幫吳偉華逃脫。這且先不說他能不能辦成,就算能辦成,吳偉華以後怕是一輩子也都難洗去逃犯的罪名了。除了東躲西藏外,只能是偷渡到境外。而這下場對吳偉華來說,
第六十章 天行者 解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