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與衛青衣走出酒店,但見外面仍是細雨濛濛,飄著牛毛細雨的景象。站在門口的台階上,望了眼周圍,林旭問衛青衣道:「我們接下來去哪兒吃飯?」
「就那兒吧,也別挑了!」衛青衣跟著瞧了圈,便伸手指向斜對面那個她之前借用過名字的好運來飯莊,笑道:「這回也算是跟我爸媽實話實說,對的上了,確實就是在這裡。」
林旭看著她滿不挑剔的態度,心下卻是有些愧疚,「真是抱歉,好好的我們倆第一次正式約會,又被人給攪了。」
衛青衣搖頭微笑著道:「沒事,又不是你的錯,約會以後還有的是機會,再說人都賠你一百萬了,還能怎麼著?咱也不吃虧啊!不過那傢伙是不是傻,一百萬啊,就這麼隨便開了,不會是給咱們開的假支票吧?再大款,一百萬可也不是小數目。」
林旭道:「是不是真的,明天去銀行就能知道。現在這麼晚,銀行也關門了,不然咱們應該立即去,把錢取到手裡才保險。等明天取了錢,咱們一人一半。」
衛青衣聞言,立即吃驚地搖手道:「別,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再說也沒地方放。人家既然是給你的,你全收著就是,幹嗎還要分給我?」
林旭笑道:「江湖規矩,見面分一半。你既然是跟我一起的,自然有權利分。何況這錢是給我們倆的,並不是單獨給我的。」
其實他心裡都有想把這一百萬全部給衛青衣,反正他自己現在也是幾百萬的身家,完全不缺錢,而且需要錢還隨時都能弄來,所以實在不在意這一百萬。但他心裡也知道,衛青衣同樣不是個貪財的人,給一半她都未必收,要是全給,那肯定是堅決不會收。
果然衛青衣聞言,再次搖頭道:「能要到這麼多錢,那全是你的功勞與本事,我半點力也沒出,憑什麼就分你一半?再說你給我這麼多,我也真沒地方放?要萬一被我爸媽發現了,我都沒法解釋。」
「憑你是我女朋友就夠了。」林旭微笑看著她。
「去,誰答應做你女朋友了?」衛青衣害羞地轉過了頭。
林旭道:「現在答應也一樣。」
「那我要不答應呢?」衛青衣轉過頭問。
林旭道:「不答應我也照給,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也至少是我好朋友。通信一年多,面也見過了幾回,你總不會連朋友也不認吧?」
「朋友當然是。不過女朋友嗎?」衛青衣笑著拉長聲調,「我還要再考慮考慮?」說罷,抬步走下台階,率先往斜對面的好運來飯莊走去。
林旭在後面一笑,自是立即跟上,在她身旁玩笑道:「那我把這一百萬全給你,你願不願意答應做我女朋友?」
「哼,我是那麼愛慕虛榮的人嗎?再多的錢,也收買不了我的愛情。」衛青衣仰著頭,故作高傲地道:「再說五十萬我都沒地方放,你還給我一百萬,更沒地方放了。」
林旭道:「幹嗎都放家裡?存銀行嗎。隨用隨取,還能長利息。」
衛青衣道:「我又沒身份證,哪兒開得了戶?」
林旭道:「我有啊,用我的。」
「你有?」衛青衣聞言,不由轉過頭疑惑地道:「你不跟我一般大嗎,你哪兒來的身份證?不到年滿十六周歲不給辦的啊,你們那兒規矩難道不一樣?」
「我當然有。」林旭微笑著道:「不然我坐飛機靠什麼買的機票?住酒店登記又靠的什麼?」
衛青衣一聽,不由又是疑問道:「你是用身份證的嗎?我還一直以為你是偷拿了自家戶口本,靠戶口本辦的這些呢!」
林旭不禁搖頭失笑道:「你都沒想過要問問嗎?再說我家戶口本哪是那麼好拿的,一直都是我爸收著,要拿了,他早發現了。」說著話,他掏出自己錢包,然後抽出那張許林的身份證,伸手遞過去道:「喏,我身份證。」
衛青衣接過一看,不禁立即面色一變地抓著他手壓低聲音說道:「你這是假的啊!」
林旭道:「上面的名字那些信息是假的,但證是真的,哪兒都能驗過去,我用過好幾回了,沒問題的。」
「你這哪兒弄來的?」衛青衣接著生起好奇地問。
「本大俠是行走江湖的,當然有點兒門路與手段。」林旭卻不明說,故作神秘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