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其實養父養母在收留我的時候就已經發現我是個女孩。就愛上網 。。
他們家很窮,也很落後,家中原本有六個孩子,結果夭折了兩個,另外那四個也都是病怏怏的。
鄰居里有人會寫邪門歪算,就說這家中陽氣太重,需要過繼個女孩調和一下。
可是誰願意把自己家的閨女放到他們那樣的貧窮家庭里呢?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被領養了。
哈哈,世人多喜歡聽善意的故事,但是現實怎麼會如此簡單?
在我之前的那個版本中,其實有一個小小的漏洞,雖然我曾經將那版本說給許多人聽,可是自始至終卻從沒有人懷疑過,包裹老弟在內的人可能都只顧著聽故事了,沒有注意到這個漏洞的所在。
我那時候五歲,也就是說已經懂得了一些事情。
為什麼我會被領養而不是被他們送去公安局,然後找尋我自己的家呢?
如果想找的話其實很容易的,我很清楚的記得我是早上八點多的時候到的那個小城,只要去火車站查到車的班次,然後去沿途城市查戶籍證明,總會尋到我真正家人的蹤跡。
可惜啊,我被那一家發現後,他們就強硬的把我收留了,根本就沒有給我選擇的餘地!
這就是人性之惡了,他們或許都是老實本分的人,可是他們卻為了私心做下了天理不容之事,扣留一個五歲的小女孩,與販賣人口又有何區別呢?最為悲慘的是,他們的鄰居明明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卻因為與他們一家比較熟悉,不但幫助隱瞞了這件事,竟然還登門祝賀呢,希望能夠因為我的加入,讓他們一家的幾個孩子都能健康的長大,從此家宅安寧。
哎,秦老弟,當年我為了這樣的遭遇可是掉過許多眼淚的,五歲的小女孩,那時的我還很單純。
那麼在他們家的日子並不好過,四個半大的小子正天以欺負我為樂趣。
一般提到小女孩的時候可能大多數人想到的是可愛,乖巧。
可我那時候卻並不可愛,因為從
小的時候我就長得很醜,黑黑矮矮的,身上還都是小肥肉。
因為長相不可愛,我沒有被好好對待,不但四個小的欺負我,養父母也對我經常打罵,稍有不順心就會兩個人一起打我!
可他們在外人面前對我卻是極好的,那是我看到的最為醜陋的騙子嘴臉,我後來之所以會走上以騙為生的道路,多少也是與他們有關係的。
七歲那年,我點燃了家中的房子,不過是在半夜,而且房子中並不是只有兄弟四人,而是他們一家六口都在。
最終四個小子被燒死,我的那養父母也只剩下半條命,從此無法生活自理。
他們之所以沒逃出來是因為我將房子的窗戶和門全都從外面用木棍頂住了!
七歲,我殺了人,殺了四個小子,害了養父母一家。
一個七歲的孩子能做到這一步,其實已經說明了我的天賦異稟。
從那之後,我走上了流浪的道路,做起了坑蒙拐騙的小偷,與一群乞丐混在一起,直到十三歲那一年我遇到了林蕾!
那時候的林蕾是一所中學的學生,我總是去那邊要飯,因此就看到了她。
你知道的,如同我這樣醜陋的女孩,真的不會被男人看上一眼。
因為很醜,就連那些乞丐都不把我當女孩來看待。
林蕾是個很善良的姑娘,她經常看到我去要飯,便經常會在家裡拿出一些食物來給我。
因為她的出現我灰暗的世界裡射入了一道陽光。
開始的時候林蕾並不知道我是個女孩,因為我的長相原本就很中性,那時候破衣嘍嗖發育的又不好,身材看上去就是一個小男生,而且還是微胖的那種。
漸漸地,我對林蕾產生了感情,每一天都想見到她,不見她簡直是夜不能寐。
終於我發現了,其實做女人沒什麼好的,或許做男人才是我最終的歸宿。
因此我開始刻意的讓自己男性化,這樣做的目的自然是為了林蕾!
哈哈,那時候我有些情竇初開了,而我的初戀卻是一個女生,這種心理自然是不正常的,可是作為一個不正常的人,我卻認為這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