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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順遂

    「我……」董方咬了咬唇,「不用再考慮了,現在簽就可以了。」

    「那行。」夏衿放下書,叫菖蒲,「拿紙筆來。」待菖蒲將文房四寶拿來,她提筆寫了一張賣身契,然後將筆遞給董方,「你簽個名,順便按個手印。」

    這回董方不再猶豫,走過來簽了個名字,再按了個手印。

    不過按完了手印,她的眼眶就紅了,強忍著淚跟夏衿福了一福,就急急朝外面走去。

    夏衿跟菖蒲對視一眼,搖了搖頭,暗嘆一口氣。

    董方的心情她能理解。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這對於自由慣了的人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不說董方,即便是菖蒲,如果有機會能成為平民,她也竭盡全力去爭取的。

    而為什麼董方同意簽這賣身契,夏衿想想也能猜得出幾分。

    董岩上次出去查他父親那個案件,查出了一些端倪。那個買綢緞的人似乎沒死,有人還看見過他。不過自那件事後,他妻子說睹物思人,心情鬱結,將家裡房屋田地都賣了,帶著兒女不知搬到哪裡去了。

    董岩有心想查下去,一來賣身給了夏衿,沒有那麼多自己的時間,同時也沒有錢可以在外面長時間追查,二來天下這麼大,要找個人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只得回了臨江城。

    董岩是個聰明而頭腦清醒的人,他知道憑自己的力量,即便是查出什麼來,要想翻案,也是很難的。而如果有夏衿幫他就不一樣了。她治好了羅騫的病,這是滿城人都知道的。只要她托羅騫在羅推官面前講個情,只要有證據,董家翻案是輕而易舉的事。

    再加上現在董岩已知當初救他、現在開店的「夏少爺」是個女子了,董方跟著她,他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呢?更何況,這賣身契只簽三年,根本不影響董方嫁人。而且這樣呆在夏家還名正言順,再不用擔心有人說閒話。


    「這些天,你把家裡的一些規矩教給董方吧。」夏衿交待菖蒲。

    「是。」菖蒲應了一聲,又問,「姑娘要不要給她起個名字?」

    做了下人,即便賣身前有名有姓,簽了賣身契後,主家也會再給起個名字。夏家的丫鬟小廝,都是以藥名來命名的,菖蒲、薄荷、茯苓、茱萸,就是清芷閣四個丫鬟的名字。

    夏衿想了想,道:「那就叫蓯蓉吧,你一會兒去把名字告訴她,順便跟薄荷幾人說說,再分些小事給她做。」

    「是。」菖蒲答應了一聲,見左右沒事,便退了出去,到那邊院子找董方去了。

    董方回房流了一會兒淚,默默坐了一會兒,便聽菖蒲在外面叫她,忙擦乾淨臉,將菖蒲讓進屋裡來。

    菖蒲是家生子,自然體會不到董方的心情。此時見董方眼眶紅紅的,顯然是剛剛哭過,心裡頓時不高興,淡淡道:「姑娘剛才給你起了個名字,叫蓯蓉,你記好了。還有,姑娘身邊端茶送水的事,想來你也做不來。正好天氣暖了,姑娘夏天穿的鞋襪還沒做好,你針線活好,就分給你做吧。」

    說著,把懷裡抱著的布匹針線一股腦地放到董方的床上,轉身便要出去。

    「菖蒲姐姐,請留步。」董方一看菖蒲不高興,頓時急了,忙上前拉住她的胳膊。

    她現在簽了賣身契,身份跟早上已然不同。早上她還是夏家的客人,對菖蒲甩些臉子不算什麼。但她現在是跟菖蒲一樣,已成為了夏家的下人了。得罪菖蒲,她在清芷閣的日子便不好過。

    拉住菖蒲,她懇切地道:「菖蒲姐姐,我剛簽了賣身契,所以心情不大好。這個,想來你能理解吧?從一個被人伺候的大小姐變成了伺候別人的人,只要想想,我就……」說到這裡,她哽咽住了,眼眶裡蓄滿了淚水。

    「你是大小姐嗎?」菖蒲甩開她的手,轉身質問道,「我家姑娘遇到你時,你不是連飯都差點吃不上了嗎?為了給你哥哥治病,你還跑去偷錢,被人追打,成了小偷。要不是我家姑娘救你,你早被送到衙門去了。你哥哥的命,似乎也是我家姑娘救的吧?怎麼現在吃了兩天飽飯,就想起自己大小姐的身份來了?你怎麼不想想你小乞丐和小偷的身份?在這裡哭天抹淚,似乎受了天大的委曲似的,這算怎麼回事?你要不願意,咱們走,現在就去找姑娘說說,把那張賣身契撕掉好了。放心,我家姑娘不會拉著你不放的,我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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