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公審

    姜盛把這些證據給張讓就是告訴張讓,我要為你滅口!另一方面也是告訴張讓,我掌握你的把柄了。

    姜盛審閱了全部的證據材料,仔細一分析,那些匿名狀子十有**是黃巾中人送來的,看來,收服樂安黃巾殘部並不難。

    之前,豫州刺史王允就發現了張讓私通黃巾的勾當,張讓靠著靈帝的照護才未被治罪,而姜盛與王允不同,姜盛現在在靈帝面前可是紅人一個,若是姜盛把這些呈給靈帝,靈帝還能保張讓嗎?張讓可是沒有信心。

    姜盛這麼做,一是賣張讓的面子,不會上報靈帝,另一方面就是告訴張讓,樂安郡今後是姜盛的地盤,我要清除不利於我的人。

    那封簡短的書信只是姜盛還不想明著跟張讓撕破臉而已,但兩人的鬥爭恐怕從這時已經打響了。

    張讓越想越怕,自己還是錯看了姜盛,拜年的時候還以為姜盛是自己人,現在看來,這姜盛可能是個勁敵。但張讓也不傻,這個時候他不敢跟姜盛鬧僵,來日方長嘛,你遠在天邊,我卻在靈帝身邊,想搞你太容易了,又何必急於一時。

    正思慮的時候,有人到府上求見張讓,說是從樂安郡來的。

    「快讓他進來!」張讓有些緊張。

    「稟大人,樂安鹽鐵官張大人被那剛到任的姜太守抓了,說是私通黃巾。而且在各縣都貼出了布告,讓百姓舉報告發,出面作證。」

    姜盛這回押對了,爭取到了鬥爭的主動權。

    張讓考慮了許久,然後覆信給姜盛,說道:「汝乃樂安太守,樂安治下之事與咱家無關,汝可自酌。」

    張讓的覆信也是無可奈何,張渾這些年為他真是沒少出力,但姜盛的這一招給張讓造成了沉重的內傷。

    年前的時候,豫州刺史王允就將了張讓一軍,只不過張讓那賓客把所有罪名都攬了下來,王允也沒有確切證據指證張讓,姜盛則不同,件件證據都明確與張讓直接有關,加上靈帝現在對姜盛很是寵信,張讓覺得真是招架不住。


    姜盛的目的很明確,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這第一把火就是要拿張渾開刀,而張渾也忒無用,這些關鍵的證據怎麼能落到姜盛手裡?

    事到如今,張讓也只好棄卒保車,姜盛的精明就在這裡,搞痛你還賣你個人情。這把柄握在姜盛手中,他張讓以後做事就不得不多考慮一些。

    相對於姜盛而言,這一招使張讓有苦說不出,但同時也徹底跟張讓對立起來,張讓絕不會被姜盛牽著走,他也是在琢磨著怎麼搞掉姜盛。

    姜盛在發送證據之前就已經做了考慮,跟張讓的鬥爭早晚都會發生,既然張渾撞到了槍口上,那麼,大家都斗上一斗。

    姜盛的政治閱歷畢竟太少,在與十常侍的鬥爭中操之過急,陷入了被動的局面,在樂安任職期間遇到了艱難的考驗,這是後話。

    樂安郡所轄九個縣的縣令都已經接到了通知,新任太守令他們在二月初二趕到臨濟縣城開會。

    這個詞很新鮮,諸位縣令經過信使的解釋後都明白了,不過他們都是惴惴不安,因為他們的老大張渾同志已經被姜盛給抓了,而且還放出風來說要公開審判。

    這些縣令們的官位都是通過張渾從朝中買來的,從根子上說,他們都是張渾的人,張渾已經身陷囹圄,姜盛又令他們去姜盛的大本營臨濟縣開會,這會無好會,此舉必是姜盛想把他們一網打盡。

    除了臨濟縣令已經在姜盛的太守府之外,其他八縣的縣令聚集到一起商議對策。

    姜盛找他們開會,無非就是想通過公審張渾而敲打敲打他們這些人,並沒有想趁機拿下這幫人,因為姜盛根基很淺,還需要這些人維持日常的管理。

    「下官自當盡職盡責,為太守大人效勞。」臨濟縣令胡永道。

    「你我都是朝廷命官,自當盡職盡責,報效皇上。張渾身負朝廷賦予的重任,卻不思皇恩浩蕩,為禍一方,致使民怨沸騰,黃巾生亂。你說,他該殺還是不該殺?」姜盛盯著他的眼睛。

    胡永不敢與姜盛直視,說道:「下官以為,張渾該殺!大人秉公處置,下官定會唯太守大人的命令是從。」

    「你很識時務,只要你與張渾劃清界限,本太守自會從輕發落。若是執迷不悟,你應該知道會是什麼下場



第85章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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