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筆趣小說網 www.dabiqu.com
"愛書網"訪問地址
爪中大貓的那一聲咆哮是為了搬救兵,而且來者很有可能不是它的同類,這是莫歌的判斷。筆硯閣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否則它完全可以全力用出次聲波,畢竟那不僅可以增加聲波的傳遞距離,順便也還可以對莫歌形成反擊。
而之所以用那種相對正常音調的咆哮,很顯然是為了讓其他存在聽到,而遠方傳來另一種類型的咆哮之聲也確實證明了這一點。
不過,遠水救不了近火。
不管來的是什麼生物,也絕然來不及解救這隻落入怪獸之手的大貓了。
單爪緊緊抓著這隻美麗的生物,這頭虎型生物此時哪裡還有什麼所謂的優雅風範,它齜牙咧嘴的發出似乎充滿威脅意味的低鳴,眼神中卻早已沒有了原本的鎮定自若,而是被恐懼所充斥。
從種種跡象來看,這是一種頗有智慧的生物,不過俗話說的好:好奇心害死貓。
智慧越高好奇心越重,貓科動物在這方面或許表現得還要更明顯一些。
所以好奇心也能害死老虎。
當然莫歌這麼大的怪獸了還玩什麼裝死的把戲其實也挺過分的,估計聖虎也從未見過這麼沒臉沒皮的怪獸吧,這才上了惡當著了道。
不過一切已成定局,好不容易才抓到這隻獵物,莫歌可不是抓來看著好看而已。
他最終還是刻意忽略了聖虎那似乎充滿這豐富情感色彩的目光,直接一口咬掉了它的脖子和腦袋。
大貓的身體很快沒了動靜,鮮紅的血液從軀幹缺口處狂涌而出,眨眼間染紅了莫歌的爪子。
然而那又如何?
莫歌不去關注什麼口味之類的問題,幾口之間就將聖虎的身軀分成幾口扯碎吞食殆盡,隨手甩掉了殘血,在生長茂盛的草地上抹了抹爪子。
這就是吃干抹淨了。
然後,他很快站直了身軀,等待著肯定來遲的救兵。
莫歌並沒有選擇躲避,其實他已經意識到接下來要遇見的大概會是什麼樣的存在,不過他在島上的探索其實已經達到一定程度,外圍基本走了個遍,接下來也難免要進入核心區域。
到時候,遇上那樣的存在將是在所難免的。
轟隆!轟隆!轟隆!
帶著隱隱的節奏感,一個不斷低沉咆哮的存在出現在莫歌的感應之中,時而在一座座山峰之間縱躍,時而在空地和森林中高速前行。
莫歌很耐心的等待了幾分鐘,然後就看到了一個龐大的身影。
那是一頭體型超大的巨獸,當它從某處山峰之後翻越過來的時候,似乎遠遠的也看到了莫歌的存在,於是就那麼立於山巔舉起了雙臂,發出一聲充滿威脅意味的怒吼。
金剛!
這是莫歌見過的最大型靈長類生物,相比起狂暴巨獸中的白毛大猩猩喬治,這個生物顯然還要高大太多太多,兩者的身高差距在兩倍以上,體型差距或許能夠達到十倍。
而且相比起只能短時間站直身軀的白毛大猩猩,金剛的站立姿勢是完全挺直的,因此他的種類準確來說的話,或許可以將之歸類為:類人猿。
當然這只是人類以自身為基礎的分類,實際上金剛的所屬物種有一個專屬名詞,那就是:kong!
沒有了地形的阻攔,兩頭巨型生物隔著一公里以上的距離對視著。
金剛的目光在莫歌身周巡視,微微歪著的腦袋大概是在疑惑陌生怪獸的來歷,它從小生長在這座島嶼之上,可以說這裡就是它的家,森林和原野,湖泊和河流,不過就是他家裡的後花園和噴水池而已。
然而就在如此熟悉的環境中卻突然出現了莫歌這種大體型的陌生怪獸,這件事當然會令它充滿疑惑。
而莫歌也在仔細觀察著那個號稱骷髏島靚仔的存在。
它是骷髏島的主人,王者,是kong一族的最後成員,因此被稱之為kingkong。
不過莫歌其實很懷疑kong這個發音的由來,金剛的形象讓他忍不住想起了上輩子看過的一個漫畫作品,那隻站在山巔的大猴子,怎麼看怎麼像是那種號稱宇
第349章 來晚的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