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回到房間的喬治有些迷糊了。
畢竟……
他出去的時候,可沒有想過,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呢。
但。
洛克給的回答,看上去很荒謬,可實際上,似乎,還是,有那麼幾分道理的。
這麼說吧。
就如同東國人一樣,一個東國人,如果說,遇見了一個來自江西的,那麼,必定問的就是:「嗨,你是江西人,那你應該會趕屍不?」
這道理是相通的。
在聯邦人的眼中,德州,民風淳樸大德克薩斯,盛產連環殺人犯與各種公路怪異之地,牛仔會打惡魔,就和江西人會趕屍一樣的。
很不可思議,但,又存在那麼幾分合理性……
最重要的一點。
喬治,也很喜歡這把槍,畢竟,如果這一次,沒有這把槍的話,恐怕,他也就懸了,最起碼,在奧斯本地下的時候,恐怕是救不出來格溫了。
所以……
面對這無法驗證的答案的時候,喬治採取了一條最不費腦子的辦法。
疑罪從無!
所以,喬治和洛克道了一聲,似乎,接納了這個答案,然後,和洛克說了一聲謝謝,然後,就將這編號七的格洛克的再一次給收起來了。
洛克也懶得要回去。
他有無雙神兵。
而且……
這是好事情。
不管喬治有沒有相信這個解釋,但眼下,喬治是接受了這個解釋的,這樣一來,將來,萬一在遇見什麼惡魔的話,直接一槍蹦過去,也是很容易讓喬治能夠接受那把槍也是被聖水浸泡過的。
什麼?
萬一喬治自己去買聖水做實驗?
呵呵。
洛克覺得,喬治,不對,紐約警署,是應該不會捨得花納稅人的錢,去教廷,買上一桶,高質量也高價值的聖水,僅僅是為了浸泡槍支的。
紐約人,會噴死紐約警署的,警署的老大,估計都要背鍋下台。
再者說了。
喬治手上有這個『除魔槍』也是一個不錯的事情。
最起碼……
喬治不會那麼輕易狗帶的。
就沖喬治剛剛那句『一把槍,你就指望我把女兒給賣了』這句話,喬治並沒有回絕他不允許娶格溫,那麼,投桃報李,洛克覺得,怎麼樣,也要讓喬治在格溫和他結婚之前不去地獄報道呢。
更何況……
洛克想起了今天上午,在醫院的時候,切斯特說的有關於阿加莎為什麼會突然間來紐約的事情。
有個惡魔跑到紐約來了?
洛克對惡魔在不在紐約,在紐約哪裡並不關心,但,以洛克對惡魔習性的了解,惡魔,會引來紐約警署的注意力為百分之八十的,而喬治在過半個月就要升職了,到時候,喬治出外勤的幾率應該不會很大了,不過,以防萬一,萬一喬治遇見了惡魔什麼的,最起碼,是有能力反抗的。
我為喬治操碎了心。
洛克心中如是想著,尤其是在想到,喬治還一直沒有放棄抓捕無雙刺客的心,每每想到這裡,他就感覺有些古怪。
幾天後。
皇后區公墓墓園。
一場葬禮正在進行著。
彼得·帕克的。
葬禮上,空蕩蕩的,如果拋開中城高校過來的同學的話,那麼,這場葬禮,來的客人,應該是不到十幾個人的。
從某種角度上來講,這也證明了一件事情,彼得·帕克在學校的人緣,是真的不咋地的。
不過……
死者為大。
帶著墨鏡的洛克和格溫一起,將手上的一朵小花放在了彼得·帕克的墓碑前,然後,洛克看著格溫和那看上去很年輕,叫梅姐姐都比過叫梅嬸嬸的梅·帕克擁抱了之後,便是和格溫一起走到了不遠處,和哈利·奧斯本還有瑪麗·簡那麼會合了。
格溫和瑪麗·簡說著悄悄話。
洛克摘下墨鏡,看著用著一種複雜眼神看著不遠處連渣渣都沒有,就只埋了幾件衣服的彼得
473、蜥蜴博士去哪裡了?(第三更,求全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