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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柯南日記

    測試廣告1一九九七年,3月24日,晴。筆下樂  www.bixiale.com

    今天開始,我決定寫日記,原因不明,我只知道這是我寫日記的第一天,也是寫日記的最後一天。

    聽富江葛格說,正經人是不寫日記的,但我今天卻突然想寫。

    也許,我是為了紀念什麼。

    比如,紀念沒有殺人事件的第十天。

    這對曾經的我來說是不敢想像的,因為案件總會發生在我身邊。

    我一直以為,這就是名偵探的宿命,我生來就該是一名偵探。

    我天生頭腦聰明,思維敏捷,運動能力驚人,長相又帥氣,我以為我就像小說中的主角一樣,比如福爾摩斯。

    最主要的是,我的父親在上學時,也是有名的偵探,我繼承了他的頭腦。

    所以,我也該做一個偵探,雖然有時候會很累,但這是我應該做的。

    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富江葛格,頭腦更加聰明,思維更加敏捷,運動能力更強,長相又更帥氣的富江葛格。

    就如李鬼遇到了李逵。

    在夢裡,他無數次與我相遇,通過他,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不要管閒事,不要太莽撞,死亡不知何時就會降臨在自己和朋友身上。

    即便是富江這樣強大的人,一步失足,也會跌入深淵。

    他跌了一次,我跌了一百次。

    我不希望夢裡的光景發生在現實,即便是現在看到目暮警官,我的心中仍舊會升起愧疚。

    對不起,目暮警官,我真的不是故意一遍遍的害死你。

    或許正是我賴以生存的偵探本能,讓我落入如此地步。

    曾經的我喜歡破案,現在的我不喜歡了,我沒有錯,破案也沒有錯。

    想起小時候,父親說過,這世上有一種偵探,他的人生只有破案,除了破案什麼也不做,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案發現場,破案累了,就在屍體旁邊睡覺。

    我問父親,世上真的有這種偵探嗎?


    父親回答說,他以前就是。

    小時候我忽略了這個詞,「以前」,我只想著成為父親那樣優秀的偵探。

    但每次我在案發現場來回跑時,父親看我的眼神總帶有不滿,讓那時的我不解。

    但父親什麼都沒說,直到某一天,他和老媽離開了家,依舊是什麼都沒說。

    那時我以為,是我破案的速度太慢了,讓他很失望,離開家也是因為想讓我獨自鍛煉。

    我很生氣,所以我要成為超越他的偵探,證明給他看。

    這個念頭伴隨著我成長,甚至在十天前我依舊是這麼想的。

    現在我懂了,父親不是偵探,是小說家。

    他喜歡推理,但不代表他喜歡破案。

    他破案是出於對目暮警官的幫助,因為他們是朋友,而不是因為想破案。

    他肯定因為破案而陷入麻煩過,就像是曾經同我講過的,遇到那個很瘋狂很兇暴的殺人犯一樣。

    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後果,並學著不去後悔,父親總是這麼說。

    既然我愣著頭破案,他自然是帶著老媽跑到國外,離開這案件頻發的是非之地。

    仔細想想,毛利叔叔身為偵探,卻也不喜歡破案。

    每次別人叫他名偵探,他都哈哈大笑,但問到案件,他就閉口不答了。

    因為那些案子都是我破的,他不知道詳情。

    可他卻從來沒有問過詳情,也沒有去看案子的卷宗,好像對那些案子不屑一顧。

    毛利叔叔出現在案發現場,只是因為倒霉,以及受人所託。

    我這些天一直都在想這些事,每夜都睡不好。

    我問小蘭姐姐,偵探應該喜歡破案嗎?

    小蘭姐姐笑著摸我的頭,她說她不喜歡偵探。

    我嚇到了,問她,她是不是也不喜歡新一葛格了。

    小蘭姐姐好像很苦惱的樣子,猶豫了快一分鐘,才說她喜歡新一,不是因為他是偵探。

    「在寫什麼呢?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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