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這時提出了疑點——在相信林田女士的情況下來說她第一次回現場,為什麼特地不走後面的小胡同了呢?
牧高忽然想到了什麼的樣子,連忙看起剛剛記得筆記,接著說道:「啊!對了,剛剛坪倉離開的時間,是14:05,也就是林田女士結賬離開的十五分鐘後,會不會她是在胡同里,看到了離開的坪倉,所以又去了正門?」
「時間上看,有這種可能,不過前提是,坪倉真的是真兇,並且和這個林田並不是同謀的關係。」赤坂強調了一句。
「而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個女人在案發現場停留的時間,就有些太長了14:05在樓下看到坪倉,避開他從前門回案發現場,之後14:43才離開,這在案發現場停留了至少半個小時!」藤提出了對其行為的質疑。
半個小時,這絕對不是她說的,看到屍體後,就因為「害怕」而離開
害怕?害怕你還停留半個小時?
山田在一旁推測道:「難道真的不是坪倉殺死被害者,而是後來的林田」
「不可能,林田女士雖然行動有些怪異,但是看得出來,她對這次案件,並沒有提前準備車只是停在了不起眼的地方,可是如果真準備來殺人的話,根本就不應該開紅色這麼顯眼的車,更別說是反覆被自己的車拍到,中途還離開現場、前往超市。」青木直接否定了山田的猜測。
「那還是坪倉?」山田又改口。
大家不說話了——那誰知道?那得審啊!
問題是坪倉在拘留所,理論上米花署根本沒法再申請向他問話,除非檢事廳願意配合——檢方這時是可以向他問話的。
「先把林田女士帶回來審審。」白石直接說道。
白石也沒提「逮捕證」,周五就要再次開庭,48小時內需要看到結果!
之前「搜查證」用的是補充偵查的理由,這時候申請逮捕正在審理的案件的「另一位嫌疑人」,法院那邊恐怕也會有疑議。
「署長,已經八點多了。」源這時提醒了一句。
按照規定,晚上十點以後,是不能進行審訊的,以防「熬鷹」式逼供。
「現在就去先拷她一晚!」白石的【溫柔】如果量化的話,估計也就四五十。
這個人肯定有問題,即使被害者不是她殺的,她在案件中也確定有違法行為、並且是直接干擾了斷案,這種情況下,白石傾向於給她上上強度、這也並不違規。
署長都已經親自拍板,其他人當然不會反對。
當晚,先將林田女士拘了一晚——現在基本可以確定,她至少是一個「妨害公務」,也就可以強硬起來。
第二天早上,赤坂親自先去審了起來
相比於溫柔的源,天天梳著飛機頭、滿臉不良做派的赤坂,審訊風格和他的外表十分統一、完全可以以貌取人!
雖然不會對嫌疑人動手,但是桌子拍得啪啪響,上來先吼了她兩個小時
因為車輛的泊車監控被修復,並且發現了大量不利於她的證據,林田女士這次也頗為狼狽,沒法再像上次那麼淡定。
等到赤坂吼累了,早就到了的源,這時裝作剛到的樣子,將赤坂「哄」了出來,接著審問
在這一頓「鞭子+糖」的戰術下,白石過來看看情況的時候,只見林田正在取調室里,對源哇哇大哭。
「交代得怎麼樣?」白石對一旁的赤坂問道。
「她自述是看到了有人從胡同出來,所以才從正門進公寓,確認受害人死亡後,她拿走了受害人用來威脅她的錄像、並且將自己去過的痕跡抹去,所以耽誤了一些時間,所謂的錄像,已經讓牧高和鈴木去她家取,之後會由牧高確認。」赤坂這時摸了摸自己的飛機頭,顯然也有些頭疼。
林田的話,符合之前警方的「無罪推測」,不過
僅僅只是說得通,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人不是她殺的,反而不利證據一大把。
其實正常來說,查到這個份兒上,距離「真相」已經只有一步之遙。
只要分別審理坪倉和林田就可以——有這麼多證據,坪倉也只能老實交代,自己去案發現場做了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