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個陰天,好像快下雨了,林楓並不是個抑鬱的人,相反他是個很陽光的人,但他也喜歡雨天。
喜歡雨可能是因為雨是濕潤的人也是濕潤的,雨能濕潤大地,人能濕潤小褲,和大地比起來,小褲不算什麼,所以雨比人厲害。
林楓打開了玻璃窗,探頭出去看到,小雨點已經落了下來,他打算出去走走,如果是特別小的雨就不用打傘了,但他還是帶上了傘,因為雨隨時都有大起來的可能。
林楓不太喜歡忽然讓自己變得很被動,雖然生活中他經常讓自己變得很被動。
林楓很想揮舞著拳頭打任何一個想打的人,可有些人他不能碰,林楓很想謾罵任何一個想罵的人,可有些人他不能開口。
林楓走到了街上,他先去了煙店,買了一條紫雲,然後才走上了天橋。
雨點還是很稀疏,天橋上的人行色匆匆,林楓很快就看到了一個很嬌美的女孩,她正邁著婀娜的步子走著。
嬌美的臉蛋,丹鳳大眼,高挺的鼻樑,信感的雙唇,修長婀娜的身材,氣質很棒,有點高傲。
林楓只是朝美女掃了兩眼就把目光移開了,他並不想給街上走著的人留下很流氓的印象,也許彼此錯身過去後再也不會見面。
誰也不知道誰是誰,每個人是每個人的過客,可很快就有情況發生了,有個很猥瑣的人快步朝女孩靠了過去,竟然是個賊。
那人的盜竊手段很高,兩根手指頭很輕鬆就把女孩牛仔褲兜里的手機夾了出來。
林楓猶豫了!
到底該不該提醒美女她的手機被偷了?如果他提醒了,會不會惹來麻煩。
林楓只能保證自己不偷,從小到大連一塊糖都沒偷過,但他很難阻止別人不去偷,以前在公交車或者地鐵站看到小偷,他還從沒有提醒過別人,因為那些被偷的人和他沒什麼關係,他沒有動手去偷,所以他對得起那些人,如果那些人對他喊,你看到了怎麼不告訴我,他就可以喊回去,憑什麼?
但這次,林楓很憤懣,因為那個猥瑣的男人已經在用眼神警告他了,就像在說,你敢發出一點聲音,我就弄死你!
趁那個小偷要溜掉的瞬間,林楓衝過去,伸腿就把他絆倒在了地上,對著他的胸口就是一腳。
小偷慘叫了一聲,差點就把肚子裡的東西給吐出來,林楓覺得,反正對方是個小偷,就算多打幾下,只要別構成輕傷,就算警察來了,他也不會有什麼事。
林楓的腳又對著小偷的臉踢了過去,踢的是他的側臉,嘭的一腳,小偷的嘴角冒出了血,踢斷他的鼻樑骨的事還是別去做了,免得惹上麻煩。
美女愣住了,她竟然是走過來,對著林楓大喊:「你怎麼回事啊,你怎麼能打人呢?」
還是個頗有正義感的女孩,林楓對她更有好感了:「他是個賊,偷了你的愛瘋。」
啊呀!
我的手機!
美女朝褲兜摸去,手機果然不見了!
「混蛋,還我手機!」
林楓從小偷的包里把手機掏出來還給了美女,笑道:「你快點走吧,我也走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有四個人從天橋的兩端走了上來,林楓和美女都看出來了,這些人都是小偷的同夥,天橋下端那輛銀白色小麵包就應該是他們的逃跑工具了。
美女慌了,這就要報警,那四個人看到美女要按手機,頓時就沖了過來。
啊呀!
救命啊!
美女喊了一聲就撲到了林楓的懷裡,林楓頓時就把美女抱住了:「別慌,有我呢!」
他不想當英雄,可美女已經貼到了他的身上。
此時林楓很憤怒,他的那個東西和他的心一樣憤怒,他的那個東西頂到了女孩的小腹。
剛才美女的胸狠狠撞擊到了他的身體,可林楓顧不上去回味這個,已經有個男人抓著匕首朝他扎了過來,對準的是他的胳膊。
林楓抬腿一腳踢飛了那人手裡的匕首,又是一腳踹到了他的肚子上,那人慘叫一聲摔到了地上。
又有兩個人沖了過來,林楓揮拳打到了其中一人的鼻樑骨上,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