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樹葬

    樹葬亦稱「露天葬」。舊時漢族和部分少數民族的喪葬方式。

    樹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種葬俗。雲南彝區流傳著一則關於「樹葬」的傳說:「在漢代,諸葛亮在世的那個年代,彝族先祖孟獲大將軍的妾死了。孟獲讓屬下用帛緞裹屍,葬之在青松樹丫上。人們圍在樹下唱歌、跳舞,悼念這位美麗的妾」。當地人們還傳說,樹葬之後,骨頭從樹上掉下來,不好處理,於是用桶把裹著帛緞的骨頭裝起來,或放之於樹洞,有說放之於靈房,稱為「鬼桶」。

    對樹葬習俗的產生,有諸多看法。有的認為同遊獵經濟有關;也有學者提出,古人認為死人的精靈盪游在森林之中,就如生活在活人的身旁,這可能導致樹葬之俗;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樹葬源於樹居,原始社會早期,人類居住於樹上,基於靈魂觀念的考慮,先人認為人們在生之時既然棲息於樹上,那麼死去之後也同樣會以「樹」為「家」。

    人類選擇樹來安放屍體,首先要了解樹在先民觀念中占有的位置。遠古時代的人類由於對自身所處的世界知之甚少,還沒有掌握自然界客觀規律,於是產生了對萬物的崇拜,認為萬物皆有靈,於是各種崇拜之物大量出現,風、雷、電,甚至樹木、花草皆為神,對樹的崇拜也往往與上帝、祖宗、山川崇拜結合在一起。林木因其具有山川相似的神性,亦成為人們祭祀的對象,如《周禮?山虞》記載其人的職責即為「若祭山林,則為主而修除」。古時不論天子、諸侯、大夫、百姓,必各自立社以奉神抵,而社通常的標誌即是「社樹」、「社林」。社樹、社林作為土神乃至祖先神的象徵,在上古社會中具有崇高的地位,成湯因「天大旱,五年不收,乃以身禱於桑林」即是有名的故事,所以社樹、社林的存亡、興衰往往即代表宗祀的命運。直到漢代,人們視林木為神抵之所在的例子仍比比皆是。漢末曹植亦曰:「桂之樹,得道之真人咸來會講仙,……高高上際於眾外,下下乃窮極地天。」與曹植的詩旨相同,和林格爾漢墓後室木棺前之壁畫中繪有一株枝葉繁茂的巨大桂樹,這顯然也是幻想通過具有神性的樹而使墓主的靈魂升入天國。

    由此可見,樹葬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隨人類的意識形態的發展而出現,與遠古人類所處的生活環境、社會環境有很大的聯繫。

    從形式和木架結構的不同,大致可將樹葬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懸屍於樹這種葬法在中國歷史文獻和民族學材料中都不乏其例,具體做法是先用破布或棕皮包裹屍體,放入竹筐;將竹筐掛在山沖的樹林中,讓屍體自然腐爛。這種懸屍於樹的葬法,即使是現在,也可以在鄂倫春族、赫哲族、鄂溫克族以及南方大瑤山的瑤族中遺存。


    鄂倫春族

    鄂倫春人的喪儀辦得既隆重又神秘。烏力楞的親友們先要用冰雪或河水沐浴屍身,再剝取樺樹皮製成一個特殊的棺材,把死者殮葬其中,最後尋找一棵樹幹茂密的大紅松,搭起木架,把棺材懸吊在半空。這樣既不用擔心野獸傷害屍體,又免去了物困人少或天寒地凍挖土深埋的困難。

    鄂倫春人之所以樹葬,是因為他們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滅,會被太陽召回天上,化做星星。所以鄂倫春人會特意在棺木兩端插上兩個木片,做為靈魂升天使用的翅膀。

    樹葬後一兩年內,如果棺材沒有落地,則表示死者生前的罪還沒贖清,因而沒能升天,還需要薩滿祭祀禱告;如果棺材落了地,則表示亡者的靈魂已經升天。

    瑤族、侗族

    廣西大瑤山地區的茶山瑤和貴州黎平縣肇六鄉的侗族認為,小孩子是由一位專司生育的花婆神負責接送的。因此,在孩子五六歲時要舉行酬謝花婆神的祭祀儀式,稱為「還花」。如果還未「還花」,孩子就夭折了,則表示孩子的靈魂回到花婆神處,準備重新投胎。為了讓他們能夠順利的投胎,亡故的小娃娃一般採用「掛葬」。

    具體做法是:先給死嬰穿好衣服,放在糞箕或簸箕中,用新白布(或黑布)蓋好,掛在村寨附近的樹枝或竹枝上,用草繩捆好,任由野獸猛禽吞食。該族人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使母親重新懷孕,否則會引起難孕或絕育。

    珞巴族

    西藏地區的珞巴人,則會將死者捆成胎兒狀裝於藤筐中,掛在村莊周圍的樹杈上,頭部用白布遮蓋,並戴上一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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