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都是用大刀守衛來測試,但張七覺的眼前有更好的參照物,那就是他那三級的變異骷髏,不知道這殭屍能扛住幾下這變異骷髏的攻擊。
由於之前不知道殭屍洞沒了殭屍,張七對傳奇輪迴里能知道的怪物都做了一番詳細了解,其中就包括了殭屍,據資料所說,光頭殭屍雖然是殭屍里較強的存在,但是在所里的怪物里,特別是洞內怪物中屬於下中流的級別,僅比最低級的骷髏要強一些,相當於一半的沃瑪系怪物實力,正常情況下是能扛住變異骷髏一兩下的攻擊。
當張七把想法說出來的時候,白天立馬給光頭殭屍下達攻擊變異骷髏的命令,結果讓張七吃驚一幕出現了。
原來空洞眼眶的光頭殭屍忽然閃著紅光,那懶散耷拉著的雙手像裝了彈簧一樣伸了出來,以不可思議的速度朝著變異骷髏發動猛攻,這速度之快簡直讓張七震驚,而且攻擊力強的誇張,他那三級變異骷髏,就連大刀守衛都要砍上兩三下才能砍死,而這光頭殭屍居然四五下就把它給撓死了,甚至連張七連忙喊住手都來不及收手。
我靠!
張七再次爆了個粗口,不過這次不是失望,而是興奮,本來以為召的是個膿包,卻沒想到是個寶,雖然他不清楚這傢伙到底是什麼屬性數值,但就憑它能如此輕鬆快速的擊殺三級骷髏,它的殺怪速度就要比張七加上骷髏都要快的多,這樣算起來,他帶白天升級不但不吃虧,甚至還賺了很多,反倒是加快了升級速度。
可惜的是據白天講,她的召喚術和張七的不同,並沒有所謂的熟練度進化之說,不過就憑目前的殭屍強度也是夠用了。
光頭殭屍這麼強,其他殭屍沒理由不強,於是,張七試著用之前那個噁心的爬地殭屍試了一下,結果同樣令他笑的合不攏嘴,因為爬地殭屍不但不是他想的那樣速度慢,反而移動速度極快,因為它的移動方式有點類似於蛇,是游過去的,不但快而且靈巧,而且它的攻擊方式也非常獨特,先是出奇不意的游過去,然後一把抱住對方的下盤(腿部),然後很「噁心」的用嘴不停撕咬,不但傷害高,而且這傢伙還帶著毒,這毒比張七的毒還要兇狠的多,這種方式張七非常喜歡。
不得不提的另一種殭屍,遊戲裡俗稱電殭屍,這玩意論攻擊力遠超同級怪物,如果撇開脆弱的防禦不談,那絕對是上一級別的存在,張七特地讓白天試了一下,果不其然,這傢伙的攻擊力強的離譜,而且施法速度極快,法師用雷電術的時候還需要一個短暫的儀式,但它根本沒那個過程,就好像體內就存在雷電一樣,見到攻擊對象就像是急著把體內的能量倒完的感覺,發射的時候像是加特林,都不知道它射了幾下,反正一眨眼對方就掛了。
綜合考慮了三種殭屍,單純以升級為目的的話,電殭屍是不二選擇。
既然有了殭屍這個BUG,那他的方向和戰略得做重新調整,沃瑪怪雖然提提供的經驗不少,但相比起其他高級一些的怪來說還是低了,而且以目前殭屍的戰力,對付這類怪無非就是那麼幾下就搞定的事,無論是怪物的收益還是密度都不足以發揮殭屍的戰力,所以最好的選擇就是重新選擇一個更高級的地方殺怪,根據比奇的怪物分布,很顯然沃瑪已經到達了頂點。
因此衝出沃瑪是個必然選擇。
盟重!
又稱盟重土城,是所有傳奇輪迴里的冒險者最集中之處,也是熱血之傳奇的名稱所指,不到盟重非好漢,沒來過盟重的人就不能稱為冒險者。
從比奇到盟重,需得跨越千山萬水,深谷險灘,路遙千萬里,若是騎馬、步行,一來一回至少年余,而事實上,大多冒險者恰恰都是用這種出行方式,其中一個原因便是途中有極多實力並不強的怪物,此類怪物比起比奇城外那些自然要野生的多,也狂野的多,收穫也頗豐,一邊出行一邊收穫,倒也不失為一件美事,這一路雖遠,但也熱鬧,有送鏢的,有冒險的,也有諸多行者,久而久之,在這途中便建了大大小小不下百個部落或城鎮,一路走走停停,倒頗似旅行一般。
當然,除了這種原始出行方式之外,這個魔法世界也和其他的傳統魔法世界一樣,有一個獨特的出行方式,那就是傳送,只不過這裡的傳送需要消耗大量經濟,如非急事,便也很少用這種
第四百一十七章 盟重